近年來,伴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快速更新迭代,藝術的存在方式也重新引起人們的關注。就藝術的存在方式而言,目前影響最大的因素已經從數字環境下的多媒體、多主體互動,AR、VR的沉浸式、交互式體驗,發展為人工智能技術在藝術創作、展覽、表演、解讀等諸環節的深度介入。人工智能時代的藝術存在方式,其最核心的內容依然是亙古常新的藝術與技術之間的關系問題。如果說19世紀以來攝影與錄像、掃描與復制等技術的不斷進步,已經促使人們對傳統藝術的存在方式產生了越來越深的懷疑;那么20世紀中后期以來逐漸發展起來的數字技術、網絡技術以至方興未艾的人工智能技術,則徹底顛覆了人們對傳統藝術存在方式的認知。
藝術與技術之間的關系問題,古往今來一直是藝術理論中至為重要且極具爭議的話題。從藝術史的角度看,藝術從來都是“寓于某種技術之中, 并經由這種技術體現出來的”;
建立在網絡技術、數字技術基礎上的AI藝術,藝術作品對技術性因素的依賴達到了無以復加的境地。更有甚者,無論是越來越逼真的“沉浸式”體驗藝術,還是持續刷新認知水平的AIGC藝術,最為人們津津樂道的,往往是那些不斷讓人驚艷的“技術”,而非那些似乎越來越讓人捉摸不透的“藝術”。人工智能時代的數字空間中,所謂“藝術”與“技術”已然完美地融為一體。身處這樣一個AI技術如脫韁野馬般飛速發展的時代,人們也不禁驚呼:“嘻,善哉!技蓋至此乎?”因而,我們在理解人工智能時代的藝術存在方式時,也必然需要深入反思藝術與技術之間愈發錯綜復雜的關系。
一、“人工智能”及其對藝術觀念的影響
現代漢語中的“人工智能”,顯然是一個舶來詞匯;其所對應的英文詞匯Artificial Intelligence,含義遠較“人工智能”豐富而復雜。漢語語境中的“人工”與“天工”相對,凸顯了“人為”的因素,強調的是技術性的因素;“智能”包含智慧和能力,但智慧和能力之間并非并列的關系,能力是從屬于智慧的,指的是理性思維能力而非體力或者意志力,因而“智能”強調的是智力性因素。[6]P1692英語中的Artificial,除了“人工的”含義之外,還有“非真而像真的”的含義,其中明顯蘊含著“模仿自然的”意味。而英語中的Intelligence的基本含義是指“學習、理解和思考事物的能力”,雖然主要指人的理性思維能力,但并不排斥意志決斷、情感體驗等方面的能力。綜上,“人工智能”比之Artificial Intelligence,打破(或者超越)了“模仿”的限制,卻少了意志決斷和情感體驗這樣的能力。子曰:“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可以預見,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人工智能”影響下的技術和藝術,必定會發展出不同于Artificial Intelligence指引下的當代技術與藝術形式。
與人工智能技術密切相關的,還有一個日趨火爆的漢譯英文詞匯“元宇宙”。元宇宙對應的英文詞匯Metaverse,源出美國科幻作家尼爾·斯蒂芬森 (Neal Stephenson) 1992年發表的小說《雪崩》(Snow Crash),意指人類基于虛擬現實技術, 以數字替身的形式進入的一個人造虛擬三維空間。[正如英文中metaphysics(一般譯作“形而上學”)一樣,Metaverse一詞的前綴“Meta-”也同時具有物理時空中的“居前”和抽象觀念中的“超越”兩種含義。[11]從Metaverse一詞在《雪崩》中的含義來看,其中的前綴“Meta-”使用的顯然是抽象觀念中的“超越”這一含義。就此而言,漢語將Metaverse譯作“元宇宙”,字面上看無疑是較為含糊的。因為在現代漢語中,“元”具有“居首的”和“根本的”兩種含義,[6]P1608“元宇宙”一詞中,“元”使用的顯然是“根本的”這一含義,而不可能是時間或空間中“居首的”。所謂“根本的”,意味著元宇宙與現實世界是不一樣的,是超越現實世界的本源性存在。與現實世界不一樣是肯定的,但“元宇宙”卻不應當具有“根本的”這樣的含義。雖然從歷史語境看,“元宇宙”這一譯法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從邏輯角度看,將Metaverse譯作“元宇宙”顯然是欠妥的。
時至今日,Metaverse究竟是模仿現實世界的,還是超越現實世界的,依然是一個眾說紛紜的話題。伴隨著AI技術以令人震驚的速度不斷更新迭代,未來的“元宇宙”究竟會以何種面目出現,儼然成為一個愈發撲朔迷離的話題。“元宇宙”雖然迄今還是一個面目模糊、異說紛呈的存在,但這一面向未來社會概念的出現和流行,必將引起藝術界諸多基本觀念的改變,其原因就在于與“元宇宙”相關的諸種新興技術,已經并將繼續深刻影響藝術的存在方式。
顯而易見的是,隨著人工智能技術的逐漸成熟,藝術作品的創作、展示、鑒賞、批評,乃至定價、銷售、傳播、收藏,所有這一切都將隨之發生變化。生活于這一時代語境中的藝術家們,倘若對這正在發生的一切不夠敏感,也就越來越無法適應這瞬息萬變的時代;理論家與批評者們也必須隨著這急劇變遷的時代調整自己的認知體系,否則也會難以把握當代藝術的存在方式與精神氣脈。
二、不斷祛魅的嬗變歷程:技術性變革與藝術存在方式的變遷
于是,在藝術觀念的這一嬗變過程中,一個貌似橫貫中西藝術史的悖論就這樣出現了:藝術的獨立發展,始于對技術性因素的擺脫;藝術的繼續發展,卻又高度依賴技術性因素的不斷進步。前者告訴我們,藝術性因素與技術性因素存在本質差異;后者卻揭示了在藝術活動中,藝術性因素與技術性因素之間相互依存的密切聯系。于是,結論只能是:藝術具有非技術的屬性,但這種非技術屬性的獲得又離不開技術性因素的支撐。也正是這種看似矛盾卻又客觀存在的現象,引起了古往今來眾多藝術理論家的強烈困惑與濃厚興趣。
還在先秦時期,莊周就假借庖丁之口說出了“臣之所好者道也,進乎技矣”的千古名言,[“道技之辨”也因此成為藝術理論史上一個常辯常新的話題。表面看來,似乎“道”是更為根本的因素;然而“進乎技矣”之說卻也揭示了道與技之間的依存關系:“進乎技”指的是“超越”了技術,而不是拋棄了技術;道“進乎技”意味著道是通過技術達到的一種更高的追求。二者之間,道是一種主觀的精神性因素,技則是一種客觀的物質性因素。正是二者的完美融合,才形成了質感與境界并存的藝術存在方式。北宋時期的大文豪蘇軾曾在其《琴詩》中形象地探討了藝術作品的存在方式:“若言琴上有琴聲,放在匣中何不鳴?若言聲在指頭上,何不于君指上聽?”說明蘇軾已經明確認識到了藝術的存在方式具有主觀和客觀兩個不同的維度。由此,我們還可以從藝術與技術關系角度進一步推論,藝術的主觀維度和客觀維度都存在技術性因素和藝術性因素之間的矛盾:琴樂作為一種藝術形式,當然離不開琴以及琴的制作技術,更離不開琴樂的演奏技術。琴的制作與琴的演奏是兩種不同性質的技術,前者是客觀的,后者是主觀的。但無論是客觀的制作技術還是主觀的演奏技術,其中都必然蘊含著藝術性因素,而且這些藝術性因素都呈現出既有別于技術又依賴于技術的矛盾屬性。
不過,中國的古人們終究還是缺乏理論探究的興趣,很多極為深奧的文藝理論問題,也都只隱在靈光片羽的詩話詞話之中給后人以啟迪。20世紀早期的王國維先生,雖然一向被認為是中國最早接受和傳播西方學術思想的學者之一,但他骨子里鐘情的依然是中國傳統的文藝理論表達模式。他也曾專門論及藝術的主客觀因素:“文學之事,其內足以攄己,而外足以感人者,意與境二者而已。上焉者意與境渾,其次或以境勝,或以意勝。茍缺其一,不足以言文學。”此段文字雖托名“山陰樊志厚”,但學術界一般認為實乃王國維先生自作。這里所談到的意與境,前者偏于主觀,后者偏于客觀,二者結合構成文學藝術的核心內容。王國維先生的表達,雖然極為深刻也極富詩意,但顯然并非嚴格意義上的理論性表述。
相比較而言,20世紀的西方學者們關于這一問題的思考,可以給我們更多啟發。比如法國現象學美學最主要的代表人物杜夫海納,在其《審美經驗現象學》一書中,明確區分了客觀的“藝術事實”和主觀的“審美知覺”,認為只有二者的結合才能構成作為審美對象的藝術作品;更為重要的是,杜夫海納還進一步將“藝術事實”區分為“物質質料”和“藝術質料”,從而也為后人將藝術活動中的技術性因素區分為物質性的和藝術性的兩種不同類型提供了理論基礎。于是,主觀與客觀、物質與精神,作為影響人們理解藝術與技術關系最重要的兩對因素,在杜夫海納的理論中都得到了應有的重視。
藝術發展史已經證明,藝術活動中無論是主觀的藝術性因素,還是客觀的物質性因素,以及兼具物質性與藝術性的技術因素的發展,都會對藝術的存在形式產生極為重要且非常明顯的影響。物質性的技術因素體現為與藝術創作相關的各種器具和材料的技術革新,比如畫筆、顏料,或者琴弦、管材等的制作技術的提高對藝術創作或者演出行為的影響;藝術性的技術因素體現為創作或者演出技術的提高對藝術表現質量的提升,如此等等。然而,這一切都伴隨著19世紀以來各種現代科技,尤其是20世紀中后期數字技術的迅猛發展,從而顯得越來越難以理解: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的快速發展使得人工智能的出現和迭代成為可能,然而人工智能時代的藝術,還需要借助技術存在嗎?答案似乎是肯定的,因為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也都是技術;但似乎也是否定的:人工智能時代的藝術,已經不再需要根據杜夫海納的理論區分出的物質性或者藝術性的技術,一切都可以由電腦軟件搞定了。
于是,人工智能時代的藝術存在方式,在完成了另一次迥異于此前時代的嬗變的同時,卻也向我們昭示了另一種悖論:當代藝術與技術之間的依存關系似乎更為深刻,深刻到人們越來越迷惑二者之間的關系,對于當代藝術的存在而言,究竟是技術性因素、還是藝術性因素更為關鍵呢?一方面,似乎掌握了人工智能技術,人人便皆可成為藝術家,而那些沒有掌握人工智能技術的藝術家們,則與這個時代的藝術圈子漸行漸遠;另一方面,熟練掌握各種人工智能技術的工程師們,卻又因藝術素材的缺乏和審美能力的不足而不得不求助于藝術家們,巧婦也難為無米之炊。很顯然,人工智能時代的藝術存在形式中,AI技術使得各種傳統藝術中的技術性因素(包括物質性和藝術性的兩種技術性因素在內)被迅速邊緣化;而亙古不變的藝術性因素卻在這波數字化大潮中愈發不可替代。
于是,立足時代潮頭,回望藝術產生和發展的漫長歷史,伴隨著技術性因素的更新迭代,藝術的存在方式也隨之不斷變遷,直至似乎已經淹沒在了人工智能技術的時代大潮中;與此同時,藝術與技術之間的界限雖然愈發模糊,但二者之間卻始終存在著無法逾越的界限。由此可知,雖然藝術賴以存在的技術不斷更新,但屬于藝術的本質屬性卻歷久彌新、顛撲不滅。
作者簡介:高迎剛,山東大學藝術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山東大學公共文化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蹊,山東大學藝術學院2022級藝術管理專業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