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利: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領域的領軍人物,民俗學博士,中國藝術研究院研究員、博士生導師。原國際亞細亞民俗學會副會長,中國分會會長,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主席、中國農業歷史學會副理事長、中國人類學民族學學會民族遺產專業委員會主任。
摘要:傳統工藝美術類遺產的最大價值就是它的歷史認識價值。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急速消亡的今天,保護好這筆遺產對于我們認識自己的歷史,對于新文化、新藝術、新科學、新技術的創造都非常重要。作為社會的一員,傳承人的任務不是"創新",而是"守舊",他們的工作就是要將這個民族最優秀文化DNA原計原味地保護下來,傳承下去,為新文化、新藝術的創造提供更多的參考與食糧。有了這種社會分工的理念,"保護"與"創新"不僅不再矛盾,還會相輔相成,共同促進社會的發展。而界定"原汁原味"的標準,便是表現內容、表現形式、使用原料這樣三條"紅線"。
為什么要“原汁原味”傳承?
有人認為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是發展變化的,所以,傳承人在傳承過程中也應該不斷創新,改編、再創作應該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的一個常態。過分強調“原汁原味”,本身就是一種違反客觀規律的做法。其實,這種說法值得商榷。從總體來說,人類社會肯定是向前發展、不斷進步的。包括對傳統工藝美術進行改編、再創作在內的文化創新,都可視為文明社會發展進步的一個重要標志。但這并不等于說作為國家級項目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隨意改編,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可以隨意創新。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普通的文化事項不同,它是歷史的產物,它的最大價值就是它的歷史認識價值。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急速消亡的今天,原汁原味地保護好這些飽含民族文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我們認識自己的歷史,對于我們創造新文化、新藝術、新科學、新技術方面,都將發揮重要作用。如果隨意改變,我們不僅會失去一面面關照歷史的鏡子,在創造新文化、新藝術的過程中,我們也將失去原本可以用于借鑒的范本與資源。
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遺產教育的缺失,人們在“為什么一定要原汁原味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個問題上,并沒有達成共識,以至于“改編”、“改造”之風時有發生。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呢?我想,這很可能與人們歷史觀的欠缺有關。
在現實生活中,非物質文化遺產通常都是以“正在進行時”的面貌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正因如此,人們從不將它們看成是“歷史”的一部分,所以也就從來沒有意識到它們會有什么歷史認識價值。但從本質上說,以“正在進行時”的面貌呈現在我們面前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確實與文物一樣,本身就是歷史的一部分——它們不是今天才創造出來的,而是歷史上創造出來,并以活態的形式傳襲至今,因此,它的歷史認識價值是無可置疑的。
所不同的是,物質文化遺產——故宮、長城、兵馬俑是固態的“文物”,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唐卡、年畫是活態的“文物”。文物不能隨意改動,改了就不再具有歷史認識價值。非物質文化遺產同樣不能隨意改動,改了同樣不再具有歷史認識價值。
但是,現實的情況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從不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當“文物”,以至于傳承人在改,政府在改,專家學者也再改。改的結果又是什么呢?把“真文物”改成了“假文物”,把“真遺產”改成了“偽遺產”。結果是不保護還好,越保護問題越多。
如何理解“原汁原味”傳承與銳意創新的關系?
那么,作為傳承人究竟應該怎樣做?是原汁原味的傳承?還是為適應社會發展而不斷創新?
在許多人看來,如果只強調原汁原味的傳承,就意味著社會將不再繼續發展,民間美術就會永遠停留在某個“原點”而裹足不前;如果刻意強調創新,雖然顧及到了社會的發展和傳統工藝美術的進步,但它們卻會因改變而失去其珍貴的歷史認識價值。顯然,此時的“保護”與“創新”,就是一對兒矛盾,它們一個向南走,一個向北行,不可能做到兼容。將“保護”與“創新”這兩副重擔同時放到一個傳承人肩上,無論是誰,都難以承擔。
但是,如果我們用社會分工的理論,將“保護”與“創新”這對看似矛盾的重任,分解給兩個完全不同的群體來做,將“魚”與“熊掌”分解給不同的人群來吃,這個問題將迎刃而解——我認為,一個社會要想實現更好更快的發展,總會將人分為兩個大類:一類專門負責保護傳統——如考古工作者、博物館工作工藝美術類遺產“原汁原味”三議者、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及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者。他們的任務不是“創新”,而是“守舊”。國家給他們工資,給他們榮譽,目的就是讓他們將這個民族最優秀的民族傳統——這個民族的文化原汁原味地保護下來,傳承下去。他們對傳統的堅守越堅決越徹底越好;而另一部分人(這部分人很多,有時甚至可以占到社會總人口的以上)則專門負責“創新”,他們可以盡可能多地借鑒傳統,并在傳統的基礎上,為社會的發展創造出更新更好的產品。有了這樣的分工,人們就可以各司其職,你管你的傳承”,我管我的“創新。
從此,“傳承”與“創新”不但不再矛盾,還會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為社會的發展做出各自的貢獻——事實已經證明,只有保護好自己的民族傳統,我們才有可能為創新提供更多更好的資源,為創造新文化、新藝術、新科學、新技術,提供更多更好的參考;而不斷創新反過來又會對保護傳統提出更多需求,從而使古老的傳統因社會需求的增長而身價倍增,并在創新過程中發揮出越來越大的作用。在現實生活我們會看到,越是勇于創新的國家,就越重視傳統;越是重視傳統的國家,就越會創新。為什么?因為樹的高度是由樹根扎入泥土的深度決定的。不從本民族的傳統當中汲取營養,你如何創新?你憑什么創新?
“原汁原味”傳承的界定標準是什么?
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我們如何才能做到“原汁原味”的傳承?判斷非物質文化遺產“原汁原味”傳承的標準又是什么呢?
我認為,判斷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是否在“原汁原味”的傳承,主要取決于以下三大要素:“表現形式”、“表現內容”以及“所用原料”。這是判斷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是否原汁原味傳承的重要標準,也是衡量一個傳承人是否在原汁原味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三條“底線”。
先來看“表現內容”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原真性的影響。拿唐卡來說,要想了解一個唐卡藝人是否秉持了固有傳統,首先要看他所畫唐卡是否還原汁原味地表現著傳統唐卡藝術的表現內容。如果表現內容仍然集中在佛祖菩薩、佛傳或佛本生故事、密宗本尊各神、觀音度母、護法神與明王、上師高僧與大成就者、藏族歷史及歷史人物、壇城佛塔,還有其它諸如宇宙日月天體運行圖、香巴拉圖、須彌山圖、生死輪回圖等表現內容上,我們都可視之為正宗的唐卡。如果表現對象已經嚴重改變,變成了世俗人物寫真與風景名勝實錄,則說明該傳承項目在內容上已經出現問題,不再是正宗的“原汁原味”的唐卡藝術了。
再來看“表現形式”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原真性的影響。仍以唐卡為例。看一幅唐卡是否原汁原味地繼承了傳統,還要看傳承人所畫唐卡是否仍采用了唐卡原有的藝術表現形式。如所繪唐卡是否符合佛經規定的尺寸?是否符合佛經規定的原有比例?是否運用了原有的表現方式?如果在表現形式上已經發生改變,則說明該項目的傳承至少在形式上已經出現問題,需要及時改正。
最后看“所用原料”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原真性的影響。仍以唐卡為例。一幅“原汁原味的唐卡,至少在所用原料上必須是傳統的礦物質顏料——如金粉、銀粉、朱砂、雄黃、石青、石綠等等。這些傳統的礦物質顏料色彩柔和,立體感強,且持久性強。通常上千年都不會褪色。如果使用原料出現變化,用廣告色、油畫色取代了傳統的礦物質顏料,我們就很難將它稱之為是一幅正宗的唐卡作品了。
總之,在這里我們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真性——我們所說的“原汁原味”,畫出了這樣三條“底線”——“表現內容”、“表現形式”、“使用原料”。只要傳承人沒有逾越這三條“底線”(無論他在什么方面有什么改變),都算是“原汁原味”,也就是說,作為一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人,他已經很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職工作。相反,如果他放棄傳統,所畫唐卡在表現內容上已經不再是佛祖而是俗人,在表現形式上已經不再是沿襲原有的比例而是任意夸張,在使用原料上不再是原有礦物質顏料而是廣告色、油畫色,我們則可以肯定地說,這樣的作品已經不再是真正的唐卡藝術,這樣的藝人也因為沒有將祖上傳承下來的傳統唐卡繪制技藝原汁原味傳承下來,而自動放棄了作為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資格。
我們這樣要求傳承人,是想告訴他們必須清楚自己的本職工作是什么?作為傳承人,你是否已經很好地完成了一個民族委托給你的重任?至于在完成好本職工作的基礎上,自己想進行各種各樣的嘗試,我想那完全是個人的自由,任何人都無權干預。只是你有義務告訴世人,這不是傳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而是自己新近研發的新型畫法與技術。
原載于:苑利 非遺一點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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