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藝術研究》雜志2023年第4期“美術學與設計學”欄目刊出 2023年8月28日出刊
隨著國家對“工匠精神”的倡導,工匠文化一度成為社會關注與學界研究的熱點。通過宣揚工匠文化進而培育“大國工匠”人才,樹立世界品牌企業,推動中國制造,已經成為國家戰略。然而,由于各種歷史原因,工匠群體自東周以降至明清長期處于被鄙薄的境地;而當今學界與工匠相關的實際研究中,也普遍存在“重物輕人”的研究現象。諸如“哲學史、思想史、美術史、藝術史等,工匠共同體多以背景出現。即使與工匠聯系最為密切的科技史、設計史、工藝美術史等,也是以考察器物為主(當然,器物是人造的,也可以借此考察造物者——工匠,但這是間接的不是直接的),即使涉及 ‘人’的因素,也多從接受者(受眾、消費者)等角度探討其審美價值、經濟價值、文化價值等,而往往忽略工匠自身的歷史文化價值。”[1]縱觀中國歷史,這種現象早已肇始,正如李約瑟博士所說“唐代歷史只敘述產品,而不敘述所用的技術。”[2]從技術哲學的角度看,“技術是人的存在方式”;[3]或者說傳統社會,工匠乃是技術的“化身”;抑或說“技術”乃是工匠的一種“巧”的能力,其實不敘述古代技術,就是不敘述古代“人”(工匠)。基于此,我們將通過技術哲學的分析框架,從歷史和現實兩個維度對人的“缺失”原因做出分析,并從文化建構的視角,以“挖掘資料—變換視角—嘗試建構”的邏輯來進一步探究問題解決的路徑,以期為中華工匠文化后續研究提供理論參考和思路。
一、中華工匠文化研究中“人”(工匠)缺席的歷史原因
技術哲學視域下,人與世界的聯系是通過“技術”來實現的,即人—技術—世界的圖示。狹義上看理解為工匠憑借身體技術,及其身體的延伸“工具”來創造物質世界(第二自然)。因此,我們通過技術哲學分析框架“社會技術”“身體技術”“工具技術”對工匠文化研究中主體性缺失問題進行分析。
(一)社會技術對工匠的規訓
1.工匠長期的困辱與人身自由的受限
我國上古“盤古開天辟地”“女媧煉石補天”“摶土作人”譜寫了“圣人創世”的神話。伏羲氏作宮室,燧人氏鉆木取火,皇帝作釜甑、造車,倉頡作書,史黃作圖等,更是展現了“圣人創物”的傳統。一直到春秋戰國時期,據《考工記》載,大匠營國仍是主旋律。
隨著春秋戰國“井田制”“工商食官”的解體,大量手工業者開始脫離土地、脫離官府,從事私營工商業。無疑這威脅到了各諸侯國統治秩序。因此,各國紛紛采取“不農之征必多,市利之租必重”。[4]的重農抑末政策。“工匠”自此拉開了被“困辱”的序幕。秦代大手工業主“遷”或“謫戍”,對手工業者采取重稅;漢代以禁榷政策來壟斷鹽、鐵、酒等行業,實施“算緡錢”的稅收政策,控制工商業發展,并且要求商人加入“市籍”;魏晉南北朝時,工匠直接被排除在良民之列。唐代,對工匠管理實施“以資代役”的制度,這雖使工匠得到一定自由,但“止可厚給財物,必不可超授官秩”,[5]匠人直接被排除在政治權利之外。宋、元、明時期,工匠地位相對于前代有了很大提高,但匠籍對人身的束縛,及實際的生產中面臨賦稅、勞役及其官府、作頭等的層層盤剝,工匠人身境況仍然十分堪憂。直到清順治二年(1645年),匠籍制度正式廢除,工匠人身自由才得到根本解放。[6]
2.“士”(學)與“工”(術)的分離
春秋戰國“士農工商”四民的出現,預示著“士”與“工”、“學”與“術”的分離。尤其在隋唐至明清讀書人進入仕途被看成是首要任務,科舉考試相關的詩文、辭賦,成為知識分子學習的主要內容,與之不相關的科學、技術便大都被知識分子排除在焦點之外,工匠技藝、造作之事甚至常被讀書人看作是“不務正業”的“奇技淫巧”。“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于人”。[7]這種認識,進一步導致“士”(勞心者)與“工”(勞力者)的分離,士人階層與工匠階層的地位和權利天壤之別。反觀古希臘,統治者被視為“知而不行”的人,工匠被歸結為“行而不知的人”——主人和奴隸的關系。[8]從勞動層面看,古代西方認為“體力勞動是卑賤的,因為它是物質要求所離不開的東西,它既不為政治服務,也不同理論知識聯系,而理論知識正是人這種理性動物的特點。”[9]工匠被認為屬于純粹的執行勞動命令的無思想者技工。因此,不管是古希臘的“主人”—“奴隸”的分離,還是中國的“士”—“工”、“學”—“術”的分離,都反映了古代工匠在政治與文化權利中處于弱勢的地位。
中西方只有到了近代才“把勞動贊頌為所有價值的源泉,把勞動動物提升到傳統上由理性動物所占據的位置”,[10]才“把人定義為技藝人,一個工具制造者和物的生產者,從而克服傳統持有的對整個制作領域根深蒂固的輕蔑和懷疑。”[11]工匠在長期歷史發展中被排除政治權利之外,但古代技術卻由“技術工匠這樣一群沉默的大多數,這樣一些沒有話語權的人掌握著。”[12]
(二)工匠技術的隱性
傳統社會工匠技術是一種憑借工匠身體和經驗的一種“巧”的能力,類似于西方的技藝、技巧(Art或Skill),區別于當今基于科學理性基礎上的科學技術(Technology)。
1.工匠的技術默會性決定“無法說”
在古代工匠技術傳播中,表現為“師徒傳承,口傳心授,親身實踐”等模式。工匠的技藝(technics)、技巧(skill)、手藝(handicraft)均屬于不脫離身體、無獨立文本的“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默會知識”。[13]這種人化技術形態中技術與活動主體(工匠)呈現一體性特征,技術并不能通過文字、符號、事物來呈現,只能通過活動主體的行為示范來展現,并且技術會隨著活動主體的消亡而消失。即古代工匠人化形態技術具有隱性與易消失性。工匠造物活動中,有些知識并不能通過言語表述,它表現在作坊內的方方面面的細節中,這需要學徒不斷地模仿、實踐,直到這些隱性知識成為學徒的習慣,才能達到匠師的技術水平。很多優秀工匠技藝,會隨著工匠的去世而帶進“墳墓”里,這些知識很可能再也無法被重建,但這些隱性知識卻在當時占據著主導地位。[14]所以說,古代工匠本身不會,也不能將技術知識文本化,這勢必造成文本化相關工匠資料的缺失。工匠技術的隱性特點以及工匠人化形態技術的易消亡性,在客觀上制約了學界對工匠主體性的研究。
2.工匠的知識結構決定“不會說”
傳統社會的工匠,并不像如今大眾接受普及教育一樣。他們大多世代依靠手藝制造為生。其自身受知識結構限制,并不能將個人技術經驗凝結為系統技術理論知識,并通過文字、圖畫形式予以表述。甚至大部分工匠群體為文盲。[15]加之工匠技術屬于一種悟性技術,且歷史上他們并沒有話語權。實際上,大多流傳至今有關工匠的技術活動、流程、事件等文本,并不是工匠本人撰寫,而是多由文人的轉述。
3.工匠的行規、祖訓決定“不能說”
傳統社會技術的傳承方式有父兄傳承、家族傳承、作坊傳承等。而這些傳承方式主要是依靠“親緣”關系維持。即使是“作坊內的師徒傳承,師徒之間也是具有血緣、地緣或業緣關系,在民間就有‘師徒如父子’的說法”。[16]究其原因,是因為傳統社會工匠技術并沒有像現代知識產權一樣受法律的保護。因此,工匠為了自身的生存及其行業競爭力,一些技術屬于“看家絕活”的關鍵技術和知識,往往被認為是“秘密”。這也是為何坊間流傳著“傳內不傳外”“傳男不傳女”“傳媳不傳女”的原因,所以工匠技藝既不能輕易外傳,更不能著書出版。
(三)重“技”(技藝)輕“器”(工具)的傳統
1.重“技”輕“器”的傳統
縱觀歷史我們會發現,傳統手工工具(刀、斧、斤、鑿、鋸、礱等)仍以人力驅動為主,工匠的匠藝活動是以手、腦、心合一的行動。技藝高超的匠人,人—技術(工具)多數情況渾然一體。造物過程中,工匠—技術—世界的匯合點借助技術來實現,并且通過技術結為一體。[17]即工具作為工匠肢體的延伸—“具身關系”。工匠在實際技術活動中進行技藝的比較,對比的是技術的精熟程度,而不是工具的先進程度。古人雖提倡“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傳統,但就工具的專業化、數量、類型等與西方不可同日而語。例如單純木工所用的刨子,德國博物館中就有上百種之多,而中國工匠主要有“平推刨、線刨、蜈蚣刨”等幾十種;又如西方常用的廚刀就有十八種,而“庖丁解牛”只有一把屠刀。這則寓言向我們展示的是“游刃有余”“近乎于道”的技藝,而不是庖丁用了十九年的刀具。
2.工具的流傳與解讀難題
工具作為工匠肢體的延伸,與其技術具有最為直接的聯系。因此,對工具的解讀成為研究工匠技術等問題最為直接的證據。石器時代,很多都是依靠石器、骨器等工具來判定的。但是,漢代以后厚葬習俗盛行下,工匠手工工具并不是作為陪葬的主要物品。正如芒福德所言“墓葬里置于人身邊的是裝飾品而不是工具。”[18]或者說漢代以降,中國大墓發掘往往多為禮器(祭祀器、玉器、車馬器等)、生活器具(食器、布帛、家具什器、容器、飾品、書畫玩物等)。普通墓葬多為生前使用的生活器具。手工工具類隨葬品在墓葬中較少。其次,從工具的材料而言,傳統“金、木、皮、玉、土”等五材加工,都離不開金屬、木材質的工具。金屬工具在使用廢棄后,其可以再次熔化或鍛或鑄,而木工具極容易腐朽。歷史留存下來的工匠工具較之其他器物少之又少。因此,工具作為對工匠隱性技術的詮釋學作用,存在著解讀的困境。
二、中華工匠文化研究中“人”(工匠)缺席的現實原因
當代社會,人們提及工匠、手工產品往往會與手工藝人、手工藝相聯系;而談及工程師、工業產品則會與科學家、高科技相聯系。工匠已經成為手工技藝的代名詞,工程師已然是高科技的代言人。匠藝造物活動與工業生產活動形成天然鴻溝,并且“工匠”似乎已經退出歷史舞臺。殊不知,不管是傳統手工藝人抑或當代工程師、科學家,其所從事的活動都是匠藝活動,皆是“一種持久的、基本的人性沖動,帶有為了把事情做好而做好的欲望”。[19]
(一)“理性技術”對“悟性技術”的排斥
德國技術哲學家拉普(Friedrich Rapp)在《技術哲學導論》中指出,現代技術發展中工程師和技術史學家表現出科學傾向。然而,古代技術的發展則主要依賴工匠或業余技術愛好者的推進。事實上,古代工匠并不是技術研究的專家,也不具備專業的科學技術知識,技術的進步主要來源于日常生活經驗或手作經驗的積累。而當今的技術發明主要建立在科學技術的基礎上,技術已經完全成為專家們的領地。正如拉普所說的“工程師和技術史學家的科學傾向,是他們把技術過程和技術系統看成是可以按其制造原理和功能結構進行嚴格分析的孤立現象”,即“專家模式”。[20]這種模式在技術語言表現上,已經從工匠靠實際口頭表達、肢體語言,轉變為純粹抽象符號;方法論上則以數學的機械主義的思想與系統經驗研究相結合,代替了工匠經驗摸索。集理論指導與現代儀器使用相結合的科學技術實驗,使人用近乎瘋狂的方式來擴展人們對大自然的認知、利用、開發,以求達到最大化地利用自然,盡可能多地擺布物質世界,即自然界的對象化、工具化。技術活動中的文化、歷史等元素則被常常當作技術客觀過程之外的東西。工程師和技術史學家將人類技術活動看作純粹的科學理論或科學技術試驗成果的應用,他們“大都忽略通過自身的力量創造這些人造物的人,忽視驅使人的動機,尤其忽略技術對社會、文化和智力活動的影響。”[21]專家模式下的技術活動,不僅是對“人”的忽視,更是對文化的忽略。
“專家”模式對工匠技術的驅離,實質原因在于兩種技術性質的差異。具體而言,是建立在直覺、經驗、保守、神秘基礎之上的手工工匠技術(感性技術或悟性技術),與建立在科學化、高效化、精確化、知識化的“理性技術”(機械技術、智能技術等)。抑或說,“古代技術就是經驗、技能,現代技術就是知識”[22]。因此,在工程師眼中,手工工匠文化很可能被劃分到非科學、低效能的范圍;而技術史學家的研究,則更多關注對時代起到變革作用的技術、工具、動力等;甚至在實際生產中“當西方現在企業家開始關注悟性技術時,而我們往往疏離它,而只依靠理性技術”,[23]亦即占有絕對優勢的當代科學技術,形成了對傳統工匠經驗性技術強力排斥。
(二)“藝”(雅)與“技”(俗)的誤讀
1.“匠氣”解讀的夸大化、扭曲化
傳統觀念往往將工匠與藝術家來進行對比,認為工匠造物中“動作一旦成為習慣性的便帶有機械性了”。[24]中國畫家、書法家常以作品是否帶有“匠氣”來判斷其好壞。清代鄒一桂在《小山畫譜》中所說:“畫忌六氣……匠氣,工而無韻……”。[25]“匠氣”即繪畫創造中,將技術凌駕于畫的“氣”“韻”之上,或表現為思想僵化、固化。藝術家對匠氣的批判,是針對繪畫中技法過度化及思維固化,不是批判繪畫技術本身,也不是批判工匠。殊不知,從創作目的和表達上,工匠造作表現甚至比藝術家更為豐富。藝術家創作時更多關注思想的表達,而工匠更多地關注人的生產生活,同時還要像純藝術家那樣賦予造物思想。現實中,人們對“匠氣”認識的夸大化、扭曲化,以至工匠、工匠活動常被當作與藝術創作的反面話語。實際上兩者觀照的是不同的領域,以一方職業標準來否定另一方的觀點,值得商榷。
2.褒“雅”(物)貶“俗”(工匠)
“從‘雅俗’觀念而言,‘工匠’屬于‘俗’的性質,而我們長期以來,或幾千年以來,都是在追求‘雅’(雖然偶爾也會關注‘俗’,一般都是‘雅’的需要而為)、追求‘高大上’、追求奢華、追求名牌等等,而不知道真正制造和創造‘高大上’‘名牌’的人,更不知道真正要尊重這些‘工匠’。”[26]時至今日,人們還在不斷追捧高端名牌產品。很少關注生產和制造這些產品的“人”(工匠)。或者說一邊將工匠的勞動成果“名牌產品”高舉于“雅”的圣壇,一邊將“雅”的營造者“工匠”置于“俗”的境地。抑或說人們贊美工匠的勞動成果,卻又否定 “人”(工匠)本體的貢獻。所以說,工匠群體理應得到應有的尊重。
(三)研究視角的局限與研究對象的繁冗
1.研究慣性思維的局限
目前國內學界對工匠文化的研究,多采取傳統歷史研究中的“歷時性”分析方法,即按照朝代、社會更迭來組織材料。例如,與工匠問題研究相關的設計史、技術史等研究資料,往往以通史體或斷代史體為主,研究內容主要按照行業分類,依照歷史朝代演進的時間發展來闡述。這種研究方法,能夠讓我們從縱向時間維度,了解設計、技術的流變。另一方面研究成果也往往會被某一朝代的更迭所限制。研究思維也很難從橫向邏輯維度,系統把握相關問題的共性與個性。關鍵是設計史、技術史研究的視角,多基于不同時代器物造物、材料、功能等分析,即重視“物”的研究,很少從物背后的制造者“人”的視角去研究。殊不知,設計史抑或技術史不是物的歷史,而是人的設計史或人的技術史。
2.工匠問題研究的復雜性
如前所述,工匠在中國古代社會階層中屬于政治、經濟權利的弱勢群體,加之本身技術傳播的局限性,工匠在古代社會長期處于被遮蔽狀態,與之相應的宋代之前記錄工匠活動的文本少之又少,且多散落于野史中。對于現實研究現狀而言,古代工匠文化時間跨度長、分布地域廣、民族文化多、行業紛繁復雜等眾多因素,所以單就相關文獻的整理就是一項龐大的工程。這對我們進一步系統、深入研究工匠文化帶來了很大的阻力。
三、中華工匠文化研究“文化建構”路徑的探索
2017年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營造勞動光榮的社會風尚和精益求精的敬業風氣。”[27][ 習近平.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奪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勝利——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上的報告]同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門《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強調“立足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提升設計與制作水平,提高產品品質,培育中國工匠和知名品牌,使傳統工藝在現代生活中得到新的廣泛應用,更好滿足人民群眾消費升級的需要。”[28]弘揚中華工匠精神,振興傳統手工藝,創新驅動發展成為引領中國制造向中國創造轉型的思想引擎。中華工匠文化研究已經成為時代主題。因此,中華工匠文化的研究要“正視”工匠。工匠既不是末人,其技藝也非末技。工匠乃是勞動人民,是創造人類第二世界的主要群體。大國工匠更是國家力量與精神的象征。中華工匠文化研究是國家戰略發展的需求,是時代的呼喚,更是學者的歷史使命。
(一)挖掘資料——中華工匠問題的人類學與歷史學互證
1.考古學對歷史學的實證
“人類學大致分為兩大類別,生物人類學和文化人類學。其中生物人類學分為人類古生物學、人類差異研究;文化人類學分為語言學、考古學、民族學(民族學研究新近的文化,現在通常用其源名‘文化人類學’的稱呼。)”。[29]文化人類學包括歷史語言學、考古學、民族學、描寫或結構語言學。其中,考古學是研究過去的文化,尤其是物質遺跡。[30]具體而言,歷史學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距今5000年有人類文字記錄的社會。而考古學家的研究范圍可以追溯到100多萬年前古人類社會。考古學的研究大大延伸了對人類文明的認識。考古學中的“考古類型學研究”,通過發掘的遺址、器物進行分類、分析、比較、研究,進而推斷出當時人們生產、生活需求,以及意識形態等。[31]這打破了藝術設計、工藝美術對傳統工具、器物研究,只關注器物造型、功能、紋飾的研究范式。相關器物作為工匠造物的對象,其自身內涵“時間性”“空間性”“文化性”。而工具既是工匠造物的對象,也是工匠肢體的延伸與技術的載體。工具是工匠技術的物質化載體,對其進行文化闡釋,是解讀工匠、工匠技術最為直接有效的途徑。因此,“器與具是記錄工匠文化的主要內容指向,它們所呈現的典型‘器’‘具’文明是工匠文化最集中的文化活體。”[32]或者說從物質文化的角度,借助考古學所提供的器、物、遺址等,結合勞工史、經濟史,從“物”的研究轉向對“技術過程”“場景”等的研究。進而通過還原場景考察其中工匠工具、工作流程、工作環境及其工匠本身等。
我們對設計史、工藝美術史研究范式的反思,并不是代表我們不能研究“物”,而是我們研究“物”的同時,也要關注物背后的“人”(工匠)。考古學對于工匠文化研究,一方面可以通過“發掘鑒定遺址、遺物及其地理分布來證實、否定或補充文獻資料的記錄。”[33]另一方面我們通過物質文化角度,將發掘的相關器物、工具、遺址與史料結合,還原工匠的生產、生活環境,實現對“物”研究向對“人”研究的轉變。
2.民族志對工匠歷史的“活化”
如果說歷史學、考古學是研究遠去的精神與物質遺跡,那么,民族學則可以了解近現代“人”(工匠)的思維、行為方式及其探究背后的原因。民族志學者通過與當今研究對象共同生活、交流、觀察,以獲得當今工匠的行為和觀念的第一手資料。譬如以徽州歙硯匠藝民族志考察發現,目前徽州歙硯傳統經營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有名望硯雕師傅帶領徒弟自產自銷的模式;二是硯商雇傭硯工加工產品、硯商負責銷售的模式。這兩種方式仍然是延續著傳統作坊的形式。某一加工作坊中的手藝人要么是父子關系,要么是師徒關系。作坊中硯雕師傅既是生產的管理者,也是技藝的傳授者。倘若有學徒學習技藝,要跟著師傅學習3年,其間師傅并不支付工資,只提供食宿。師傅并不是手把手教授歙硯工藝,而是自己親自制作歙硯的同時,也布置一些由簡到繁的雕刻任務讓徒弟去做。學徒完全靠自己觀察模仿和親身實踐,通過長期在此環境的熏陶和耳濡目染,依靠感悟來習得技藝。此外,每個師傅都有自己的拿手絕活,有的藝人擅長羅漢、侍女等人物雕刻,人物雕刻最為關鍵的就是人物“開臉”,這項技藝一般不示行內人。因為對于有硯雕功底的人,這項技藝好比一層窗戶紙。
隨著新媒體技術的到來,一些硯工采取直播硯雕技藝進而帶貨的方式,打破了傳統生產銷售模式。以往的客戶只是看到最終的成品硯。直播方式不僅可讓消費者觀看到整個硯雕的過程,而且可以和硯工進行實時對話。硯雕過程帶有一定表演性質。甚至一些硯雕愛好者在直播間對直播的硯工直接提問。以往硯工不會說、不能說的一些技藝,硯工為了獲取流量,也不得不極力解釋說明。隨著商業的推動、傳播技術的進步、硯工素養的提高,似乎傳統不能言說的“隱性知識”開始向“明述知識”轉變。
由上可知,通過社會現實中的工匠工作、生活的觀察和體驗基礎考察,彌補了歷史學等對當地藝人記錄缺失的短板。或者說,我們可以通過當今活著的“人”(工匠)研究反推歷史中的工匠,進而獲得活化的工匠歷史。同時相關研究形成了現代與傳統工匠技藝的比較,這對于我們研究工匠文化具有重要的價值。
(二)變換視角——中華工匠問題的多學科交叉研究
工匠文化研究的問題,并非工藝美術、藝術設計所能夠對其全面系統的研究。尤其是傳統“工匠”,他既是設計師、制造者,也是科學家、藝術家、管理者等。其身份的多元性,意味著對其研究不能,也不允許局限在某一領域。因此,可以嘗試性從多學科交叉的視角來進行研究。
譬如從政治倫理學角度,探討工匠的身份地位及人身生產生活境況。自春秋戰國以降,“重農抑末”政策逐漸成為歷朝歷代的主旋律。固定工匠人身的“官工”“差匠”“民匠”等匠籍制度;控制工匠勞作的“住坐”“輪班”匠役制度;監督工匠造作的“物勒工名”等考核制度;保證工匠技藝傳承的“父兄傳承”“師徒傳承”等技藝傳承制度;保證工匠協作的“石作”“木作”“瓦作”等匠作制度等。傳統工匠技藝的操作并不像當今工匠“任意”揮灑技藝,而是具有嚴格的人身、技藝規章條例規定和倫理制約。通過種種制度和倫理規訓進而穩定了工匠職業、社會地位,也能夠及時有效差遣工匠,進而保障按時按質完成國家各項工程造作。
又如從技術哲學角度探究工匠與技術的本質。工匠既是技術的創作者,也是使用者、傳承者,即工匠作為技藝之人。工匠技術(Skill或Art)是工匠去“做”(doing)的一種能力(ability)。因此,工匠離開技術不再是“工匠”。正如宋應星言:“金木受攻而物象曲成。世無利器,即般、倕安所施其巧哉?”[34]同時工具離開工匠則只能停留在器物層面,兩者密不可分。工匠造物具備操作能力,還要具備思考能力,“匠心”“匠思”與具體實施手段“工巧”結合,即“巧心勞手成器曰工”,[35]“巧心”即“技巧之心”,側重工匠具有巧妙的構思;“勞手”說明了工匠借助身體“手”從事手工活動,引申為工匠的技藝、技巧,可以理解為工匠的身體技術。技術哲學的角度讓我們更加深刻認識了工匠、技術(Skill)與工程師、技術(Technology)的本質及其差異。
此外,我們還可以通過經濟學研究路徑,探討工匠家庭、工場、作坊、市場等方面問題等;通過民俗學研究路徑,探究工匠生活世界與生產世界的民俗活動、事件等等。因此,對工匠文化的研究,應該從交叉學科的領域來審視,才能從歷史長河中,將中國工匠的形象靈活展現。
(三)嘗試建構——中華工匠問題的文化體系建構
國家重大人文社科課題“中華工匠文化體系的傳承和創新”首次從文化的角度,提出了對20世紀20年代以前關于工匠活動主體方面(“人”的方面)進行系統性研究,即“以‘工匠’為主題,以‘工匠文化’為中心,以‘工匠精神’為信仰,系統整理、構建和探索‘工匠文化’世界,所形成的中華工匠文化體系。”[36]
具體而言,首先,“中華工匠文化體系”有三個核心要素:技術體系、工匠精神、工匠制度。其中“技術”作為工匠的一種能力,工匠離開技術既不再是工匠,也不再能制器造物。因此,“技術體系”是中華工匠文化體系存在的本體要素。而工匠在造物制器過程中形成一種世代為工、恪盡職守、精益求精,基于工匠“本位層”的職業精神,同時這種精神又從匠藝領域延伸成為一種指導人們生產、生活的普適的觀念,上升為一種人生價值信仰,一種生活方式和工作態度,成為一種“超越層”的工匠精神。因此,“中華工匠精神”是中華工匠文化體系最為核心的要素。工匠造物制器并不是僅為自己的使用,而是要規模化生產滿足民眾使用,這就需要制度來保證生產制造的順利進行。因此,“工匠制度”是中華工匠文化體系生存發展保障要素。[37]三者支撐起中華工匠文化體系。其次,“中華工匠文化體系”有兩個層面:工匠的技術的延續和發展都需要技術的傳播,即“工匠的教育”(技術的傳播);而工匠群體從傳統社會至今仍然保存著一定傳統生活方式、習慣、信仰、禁忌等,源自“工匠的民俗”(民俗生活)。總之,中華工匠文化體系可以理解為從純粹學術工匠文化理論研究(制度、考核),工匠的具體技術實踐研究(工匠技藝、技巧),到技術文化的傳播研究(工匠傳承教育),到工匠文化實踐研究(工匠的行業),聯系工匠生活研究(工匠民俗生活),最終造就了一種根植于中華民族文化信仰與追求的“中華工匠精神”。[38]
文化理論視角構建的中華工匠文化體系。研究本體上,確定了以“人”(工匠)的本體地位,將工匠從幕后拉到臺前,直面系統深入研究工匠文化,突破了以往重物輕人的局面。研究視角上,嘗試技術學、民俗學、設計學、教育學、管理學等多學科交叉的全方位視角。研究方法上,對于工匠文化“三個核心要素”“兩個層面”的系統性研究,打破了以往對工匠文化研究片狀、點狀化研究弊端。研究目的上,嘗試構建中國底蘊、中國特色的思想體系、學術體系和話語體系,即“中華工匠文化體系”。
結 語
工匠是自然經濟社會物質文化世界的主要締造者,是技術傳承與創新的主要推動者。工匠身兼設計師、制造者、科學家、藝術家、管理者等多重身份。而當今大國工匠更是國家力量、國家精神的象征。新時代“大國工匠”的呼喚及學者的使命決定了工匠文化理應受到重視。然而,技術學、設計學、工藝美術學等研究中重“器物”而忽略“人”(工匠)的問題,是對工匠主體的豐富性與主體性地位的忽視。究其歷史原因,工匠長期處于“學”與“術”、“士”與“工”分離狀態,且在歷史發展中長期困在政治、文化權利弱勢地位;工匠身體技術的隱性及其囿于自身知識、技術形態局限,導致工匠在古代始終處于社會關注邊緣化的境地;當代理性技術對感性技術的排斥,大眾對工匠的誤讀,及囿于學界研究的慣性思維等現實原因。針對這些情況,從文化建構的角度,多學科交叉與審視嘗試對工匠文化進行系統研究。人類學與歷史學對工匠資料的進一步挖掘;政治倫理學、哲學等對工匠主體追問,技術學、設計學、教育學對工匠技術的探究,民俗學、經濟學等對工匠世界的還原。總之,全面系統的再現工匠多重身份,探尋中華工匠精神基因,建構“中華工匠文化理論體系”,必將推動中華工匠文化的社會化路徑。
責任編輯:張書鵬
文章來源:民族藝術研究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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