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全國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會議上首次提出了習近平文化思想,突出了文化在黨的理論創新中的重要地位。“七個著力”之一是求強調“著力賡續中華文脈、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文化自信源于歷史傳承與創新發展。文化遺產作為全人類發展進程中的瑰寶,承載著豐富的歷史、藝術和科學內涵。黨的十九大將“加強文物保護利用和文化遺產保護傳承”作為重要議題寫進報告,體現了我國對歷史文化傳承的高度重視,對延續歷史文脈、堅定文化自信,促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具有深遠意義和重要價值。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加大文物和文化遺產保護力度,加強城鄉建設中歷史文化保護傳承。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文物和文化遺產工作,從傳承文化根脈、弘揚民族之魂的高度出發,強調要“讓更多文物和文化遺產活起來”。高度重視發展文化產業,從科技對文化產業的大力推進、文化產業的經濟效益等方面,深刻闡釋了文化產業作為朝陽產業的科學內涵。目前,數字技術已經全鏈全面地融入文化之中。所謂全鏈,是指文化創作、生產、傳播和消費全產業鏈都建立在數字技術基礎上;所謂全面,是指文字、圖像、語音、影像等文化表達方式全面通過數字化手段融合和展示。在數字經濟時代,數字科技成為破解文化供需矛盾、推動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融合發展的核心思路。同時,借助數字修復、數字孿生等方式平衡了文化遺產保護與創新應用之間的矛盾,構建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傳播新模式,通過數字科技推動了文化遺產的公共觸達性以及社會影響力。
共生是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重要研究視角,現有成果對數字科技與文化遺產的共生研究較少,主要原因為:第一,共生理論引入文化遺產學相對較晚,管理學與經濟學領域的共生關系以及強弱不易做直觀上的判斷。然而,傳統文化與數字文化基于共同的外部發展環境以及共同目標,構筑“共存共榮”的利益共生體已是既存事實,故而引入“共生理論”拓展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護及應用實踐研究。第二,共生理論內涵豐富,文化遺產學視域下,共生單元與共生環境難以辨析。第三,實踐先行于理論研究,由于技術驅動和實踐需求,即數字科技的迅速發展和廣泛應用為文化遺產領域帶來了新的機遇和挑戰,促使人們嘗試將數字技術與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展示相結合。盡管實踐先于理論研究,但理論研究的重要性不可忽視。理論研究可以對實踐進行系統總結和歸納,提供理論框架和指導原則,深入探討數字科技與文化遺產融合發展的內在機制和影響因素。實踐和理論相互促進,共同推動數字科技與文化遺產的共生研究向前發展。
一、共生理論: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融合發展的理論支撐
(一)共生理論概述
共生最早由德國生物學家德里貝于1879年首次提出,該進化生物學家在研究細胞和生物進化的過程中提出了共生理論。并主張生物進化并非僅僅通過競爭和適應性選擇來解釋,而是通過共生關系的建立和演化來推動。20世紀中期以來,隨著學科交叉融合推進,諸多社會科學領域,如生態學、哲學、經濟學、管理學與社會學等也紛紛開始引入共生理論對本學科議題進行借鑒分析,后續發展還涉及對共生關系的分類和研究方法的不斷完善。國內社會科學領域較早完整使用共生理論研究范式的學者是袁純清,他借鑒共生理論深入研究了小型經濟,認為共生的本質是一種競合關系,即不同共生單元之間相互依存、相互影響。通過合理分工與協作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效益最大化,并具有資源使用的循環性、上下游產業的關聯性、生產成果的增值性等重要特征。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的融合是一個多元交互的動態演進系統,共同構成了共生協同發展體系。數字科技為文化創意產業提供了更廣闊的創作空間和市場渠道,促進了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創新與推廣,推動了相關產業的增長和就業機會的增加。并且通過文化遺產數字化帶動旅游業發展,賦能相關產業鏈提質增效產生經濟效益。數字科技的發展使得公眾可以更加主動地參與互動、探索學習文化遺產的歷史、背景與價值。進而促進文化遺產的共享與交流,增強社會的凝聚力和文化認同感。
(二)數字科技為文化遺產保護和傳承提供新途徑
文化遺產的數字化轉型和創新應用是當前文化領域的重要趨勢,涵蓋多個領域,包括文化遺產保護修復、內涵挖掘、智慧管理和活化利用,這同時也是數字科技為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提供的全新途徑,從而實現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存、虛擬展示與互動體驗、數字化研究和數字傳承。在保護修復領域,數字科技為文化遺產的保護提供了強大的工具。文化遺產數據采集和記錄更加精準和全面、有助于保護文化遺產的完整性、真實性;同時,高清掃描技術和虛擬建模技術使得文物的病害防治和修復更加精細和有效,通過實時光影還原等手段使得考古現場得以保護和再現。在內涵挖掘領域,數字技術為文化遺產的研究和理解提供了新途徑。通過構建知識圖譜和數據庫,可以對文化遺產的內涵進行深入分析和挖掘;在智慧管理領域,數字技術為文化遺產的管理和運營提供了新的模式和工具。通過構建數據中臺與可視化系統,可實現對文化遺產的全面管理和監控。包括考古現場數字化工作平臺、博物館文物監控管理、文物可視化數據平臺、博物館文物數據庫等應用;在活化利用領域,數字科技為文化遺產的體驗和傳播提供了新的途徑和方式。包括線上云展覽、數字博物館、3D打印陳列、文旅智慧景區等創新應用,使得公眾可以通過虛擬平臺參觀和了解文化遺產。此外,數字技術還為文化遺產的版權管理和交易提供了便利,具體表現為數字藏品、數字版權和區塊鏈資產交易平臺等應用,推動了文化遺產的可持續發展。同時,數字化技術也為文化遺產的教育和研究提供了新的平臺和工具,促進了學術界對文化遺產的深入研究和理解。
(三)數字科技與文化遺產結合產生可持續社會價值
前沿科技與文化遺產的深度融合是一種數字創新生態系統共生模式,旨在共同解決制約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和利用以及實現文化遺產的文化價值、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的前沿技術難題。數字科技與文化遺產的深度融合在可持續社會價值方面具有以下三個層面的影響:首先,通過數字科技的應用,對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和展示,重塑社會對文化遺產的認知,使人們能夠體會文化遺產跨越時空的輝煌與魅力,進而激發對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熱愛,堅定文化自信;其次,數字科技的運用可以提煉文化元素和標識,使其成為文化再造與藝術再發展的源泉,這種結合與應用能夠延續歷史文脈,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在新時代的發展,為建設文化強國貢獻力量;最后,數字科技的運用可以深入挖掘文化遺產的內涵,將其文化價值和文化精神廣泛賦能于實體經濟和城鄉建設,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凝聚精神力量。同時,數字科技與文化遺產共生是彼此相互依存、相互存進的關系。一方面,前沿數字科技對文化遺產信息化的賦能,為其提供強有力的工具與手段。數字化存儲和管理系統使得文化遺產的信息更易于保存、傳播和訪問,為后續文化遺產的保護研究、文化傳承及可持續利用筑牢基礎。另一方面,文化遺產豐富了數字文化的內容和體驗。其建構主義表征手法強調對傳統文化遺產的重新解讀和再創造,以適應當代社會和觀眾的需求。通過數字技術和創新的展示方式,文化遺產能夠以更加生動和多樣化的形式呈現給觀眾。
(四)傳統文化與數字文化的融合創新
一方面,傳統文化的創新在于在保持其優秀文化內容的基礎上,通過借助現代科學技術和現代理念進行創造性的轉化和創新性的發展,實現數字化轉型。這意味著傳統文化可以通過數字技術的應用,將其傳統形式轉化為數字化的形式,以更廣泛的方式傳播和傳承。通過數字化,傳統文化可以通過虛擬展示、在線訪問和數字化存儲等方式得到更好的保護和傳播,同時也可以與現代科技相結合,創造出新的藝術形式和體驗。另一方面,數字文化的創新在于借助優秀文化資源,不斷提升自身的文化內涵,并用民族的語言符號來表達當代的文化需求。數字文化不僅是傳統文化的數字化呈現,還包括對數字技術的創新應用,以創造出新的文化形式和內容。通過數字技術,數字文化以多媒體、交互性和個性化的方式呈現,滿足當代社會對文化的多樣化需求。總的來說,傳統文化和數字文化的創新都是在保持其獨特性和內涵的基礎上進行的。傳統文化通過數字化轉型實現保護和傳承,數字文化通過與現代科技結合來創造新的文化形式和內容。兩者的創新都旨在滿足當代社會對文化的需求,促進文化的發展和傳承。
二、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共生系統分析
“共生”可被理解為不同種屬之間基于利害形成協作關系并確保自身實現的均衡,它蘊含了事物進化的基本規律。共生理論包括共生單元、共生環境和共生模式三大要素,描述了共生系統中不同層面的組成和相互作用。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融合發展構成一個復雜的動態系統,這與共生理論所強調的多元交互具有相通之處,皆強調不同領域、不同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合作與協調。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融合發展需要各方共同參與、協同努力,以實現共同的目標。鑒于此,本研究認為可以采用共生理論視角分析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融合發展議題,并認為兩者融合發展的本質是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中相關共生單元通過共生模式,形成一種數字化協同發展共生系統的過程及其結果。
(一)共生單元
共生單元是指構成共生系統的基本單位,負責生產和交換能量,為共生系統的協同演化奠定物質基礎并提供動力來源。從生態系統的視角看,文化遺產由多個相關的共生單元構成,具體包括文化遺產本身、文化遺產管理機構、文化遺產專家與研究者、參觀者和游客、當地社區和居民、數字科技應用的創新企業。其相互融合形成復雜多變的共生系統,這些共生單元相互作用、相互依賴,通過合作與協同,共同推動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創新發展。作為共生單元的核心,文化遺產包括具有歷史、藝術和文化價值的物質文化遺產,如古建筑、古遺址、古石窟等不可移動文物,藝術品、圖書資料等可移動文物。還包括具有經濟、社會和教育價值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如口頭傳統、表演藝術、節慶禮儀、手工藝技能等。這些遺產以其特定的歷史背景和文化內涵,為共生系統提供了物質和精神的基礎。
(二)共生環境
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的共生環境是打造文遺共生單元、構建現代化文遺共生模式以及產生、傳輸文遺共生能量的重要外部條件,數字科技與文化遺產共生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發展階段的新要求。用數字科技整合優勢資源,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基因具體體現在政治(政策)、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發展趨勢中。
1. 政策環境:優化融合秩序形成共生新引擎
黨的十八大以來,政府頒布的多項文化遺產政策中多次提到“文化自信”。在新時代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中,堅定文化自信與推進文化建設是新的文化使命。多項政策的制定圍繞活化文化遺產,進而堅定文化自信,發展文化遺產經濟,促進人民精神認同。根據我國相關政策發布的時間,可以將文化遺產保護與創新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摸索”期,主要采用“博物館式”保護,這一階段創新發展成分較低,用“強制型”的政策工具主要對前時期的文化遺產進行“搶救式”的保護;第二階段為“生產性轉化”期,這一階段更加強調文化遺產的經濟價值,用“市場型和激勵型”的政策工具對文化遺產的經濟效益進行開發,為文化遺產保護的創新模式建立了基礎;第三階段為“可持續發展”期,主要在生產性轉化的基礎上,更加強調文化遺產資源本身不被破壞,通過對文化遺產合理的活化,以及一系列的實際政策支持正向激勵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數字科技”的相關概念在第二階段開始出現在政府的相關政策文件中。
國家“十二五“期間,原文化部在2010年10月啟動“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字化保護工程”,更加注重對大量珍貴、瀕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國家“十三五”文化遺產保護與公共文化服務科技創新規劃》中113次提及“數字”“科技”等關鍵詞,更加強調了運用科技能力來保障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十四五”規劃文件中,“數字科技”相關關鍵詞高頻出現在國家多部門及“文化遺產”“文化和旅游”等有關的政策文件中,頻次多達122次,而在此前30年間,相關的政策文件共計提及“數字”187次。相關重點也由單獨的強調數字科技技術對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作用,轉向系統性部署文化遺產傳承工作,完成文化相關產業的高質量發展。可見數字科技的發展與運用已經深入到文化遺產的保護和資源開發當中,并且在近幾年更高頻被提及,以更多樣化的形式融入多條線的文化遺產種類的保護傳承工作當中。由此,文化遺產和數字科技的共生關系在不同時期政策制定的趨勢中有了共生的保障基礎。
2. 經濟環境:強化融合基礎促進共生新動能
我國對于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的高度重視。截至2022年年底,全國共有各類文物機構11340個,全國博物館機構數為6565家,全國共有革命博物館、紀念館超過1600家,全國展覽館場館298座,目前有一部分場所已經推出了數字化文化旅游消費產品或項目。2021年我國文物業收入約為804億,博物館收入約為399億元。同時,從近年來國家文化產業增加值數據可以看到,文化和科技融合下的新業態成為文化產業產值增長的核心點。文化及相關產業增加值已從2012年的18071億元增長到2022年的121805億元,年均增速超10%,占GDP比重持續增加。其中,數字文化新業態特征較為明顯的行業營收增速超過傳統文化業態營收平均約11%,為推動文化產業向支柱產業邁進提供重要力量。文化新業態營收從2018年的2.1萬億元增長至2021年的3.96萬億元,比上年增長18.9%,其占文化企業營收的比重從2018年的21.5%上升至2021年的33.3%。按照2018年至2021年的數據計算,三年時間規模以上文化企業營收增量為1.86萬億,如能以每年度5%的增速發展,則2030年數字文化新業態16個小類規模以上企業將實現營收6.77萬億元,相比2021年實現增量將達到2.81萬億元。如能以每年度8%的增速發展,則將在2030年實現營收7.91萬億元,相比2021年實現增量3.95萬億元,可以實現翻一翻。可以看出,數字文化新業態未來數年將有可能創造出數萬億元的產業增量。近年來由于數字經濟不斷發展,穩步成長,多產業轉型過程中,數字化已然成為重要的增長引擎,通過面板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已經超過50萬億,占GDP比重超過40%,保持在10%的高位增長速度,成為目前經濟穩定增長的主要動力來源。結合上述文化產業經濟數據可知,在未來的經濟發展趨勢下,數字經濟環境對文化遺產和數字科技的共生關系有著相當的大促進作用。
3. 文化環境:夯實融合底蘊推動共生新活力
2014年“文化自信”首次被提出,在目前我國多元文化共存的環境下,文化自信的建立是和國家發展、民族復興息息相關的。中國是一個具有悠久歷史的多民族國家,在長期的發展中先輩們為我們留下了極其豐富的文化遺產。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遺產委員會的評定,截至2023年9月,中國列入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名冊)項目共計43項,是世界上入選“非遺”項目最多的國家②;我國已有56處世界遺產(其中文化遺產38處、自然遺產14處、文化與自然遺產4處)列入《世界遺產名錄》,位居全球第一③。中國的文化遺產,不僅數量多,類別全,而且影響大。21世紀初期,我國的文化遺產保護線路采用的“博物館式”保護,將許多優秀的文化遺產束于特定場所內,又或因地理限制與廣大民眾產生距離。隨著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漸提高,精神文化需求成為當下人們的重要需求之一。數字化技術出現在文化遺產領域之前,通過文化遺產來獲取中華優秀的文化內涵被時空因素所限制,自2010年提出了數字化保護,通過數字化技術除了能夠對現有的文化遺產進行留存和保護之外,文化遺產與民眾之間的時空距離也因數字化技術而被消除。十余年間,我國國內的文化氛圍得到極大提升,出現的相關話題熱度也在持續。
(三)共生模式
共生模式是指共生單元之間相互作用的方式,兩個或多個不同的實體或系統通過相互依存和相互促進的方式共同生存和發展。根據共生單元之間相互作用的行為類別與利益分配、作用方向與強度,共生模式通常可分為點寄生共生、(間歇)偏利共生以及(連續)互惠共生,其中連續互惠共生被認為是最為理想化的共生模式。寄生共生主要涉及共生單元的能量分配,通常表現為資源較少方依附于資源較多方,能量分配偏向于某一方,即一方獲益、一方受損。偏利共生是一方受益的情況下,另一方不受影響。互惠共生是單元間共同協作,資源高度共享,雙方均獲得能量分配。當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處于互惠共生關系時,文化遺產通過兩者融合發展獲得新的生機與活力,從而達到長久保護和永續傳承的目的,最終在最佳效率的互惠共生模式下促使產生“1+1>2”的共生效應。對于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融合發展而言,相關共生單元處于從偏利共生不斷探索走向互惠共生的過程中。本研究探索性提出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的共生分為整合共生、交互共生、創新共生、教育共生、社會共生這五類共生模式。這些共生模式之間相互關聯、相互促進,共同構成一個綜合性框架,推動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共生發展。整合共生為其他共生模式提供基礎和前提條件,交互共生與整合共生相互補充,創新共生是動態循環過程中的進一步發展,教育共生與其他共生模式相互滲透,最后,社會共生與其他共生模式相互支持。
整合共生,文化遺產機構與數字科技公司、技術團隊合作,整合彼此的資源和能力。文化遺產機構提供專業的文化遺產知識和豐富的實物資源,數字科技公司則提供數字技術和創新解決方案。通過整合,從而實現文化遺產的數字化保護、虛擬展示、數字化教育等目標。交互共生,文化遺產機構與數字科技專家、研究者和用戶之間建立緊密的合作關系。數字科技專業知識和技術能力可以為文化遺產機構提供新的思路和創新方案,而文化遺產機構的專業知識和資源則為數字科技的發展提供了豐富的素材和場景。創新共生,文化遺產和數字科技通過創新和實驗,共同推動新的發展模式和業務模式的形成,共同探索數字技術在文化遺產領域的應用和創新,通過數字化展示、虛擬現實、增強現實等技術手段,創造出全新的文化遺產體驗方式,提供個性化、互動性強的參觀和學習體驗。教育共生,文化遺產和數字科技通過教育和培訓,促進人們對文化遺產和數字科技的理解和參與。數字科技的教育工具和平臺可以提供與文化遺產相關的在線學習資源,包括虛擬博物館、在線課程、互動游戲等,增強公眾的文化遺產意識和數字素養,激發對文化遺產的興趣和熱愛。社會共生,文化遺產和數字科技通過與社會各界的合作和互動,共同服務社會發展和公眾需求。通過數字技術的應用,提供更廣泛的文化遺產參觀和體驗機會,無論是線上還是線下,讓更多的人能夠參與其中,共享文化遺產的價值和意義。這些共生模式展示了文化遺產與數字科技融合發展的多個層面和方向。通過不同實體及系統間的協作和共創,實現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和創新,進而推動數字科技在文化領域的發展和應用。
作者:夏杰長,中國社會科學院旅游研究中心學術顧問,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副院長,研究員、博士生導師;葉紫青,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