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常常把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解為前現代時期形成并延續至今的生產生活方式,例如民俗活動等。然而,從馬克思主義立場來看,隨著生產方式的變遷,附著其上的生活方式必然會發生變遷。那么,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要保護的是什么呢?
生活方式、生活習俗是隨時代不斷變化的,其中具有持久價值的部分,是曾經支持某種生活方式、構建某種生活樣式的藝術形式,如包括戲曲、剪紙、燈彩、面塑等在內的各類民間藝術形式,它們賦予了地方公共文化活動及家庭生活以形式美感。
這些民間藝術形式,有其特有的實踐傳統和內在發展規律,與它們所支撐的在地生活方式緊密相關,但又可相對分離。例如,在經濟文化不發達或衰落的地區,其節慶活動缺乏藝術支撐,因此顯得簡陋粗糙,缺乏形式感和美感。再如,同一種民間藝術形式,既可以支持原有的生活方式,也可以支持變化了的生活方式。例如文化和旅游部非遺司近年來開展的“年畫重回春節”活動,以及清華美院原博教授主持的“年畫日新工作營”,都是在現代生活環境中重新尋找春節藝術化的可能,尤其是家庭團聚、朋友聚餐之外的公共活動的藝術形式。
在此意義上,我們可以把非遺理解為一種為在地生活添彩的在地藝術實踐傳統,它們賦予平凡的生活以不平凡的美感。以往,我們常常把在地藝術理解為從外部輸入到某個地區的藝術,如把國際化或學院化的當代藝術輸入某個鄉村,開展藝術鄉建工作。然而,人們往往忽視了非遺所具有的藝術潛能,忽略了非遺在建構在地文化、特別是地方公共文化方面的作用。
要想發揮非遺的在地藝術建構功能,就需要激活非遺,需要激發非遺傳承人的創新創造活力以及建設家鄉文化的熱情。這方面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2022年7月15日在湘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與創新學術研討會上的發言
原文載于:中國工藝美術學會理論專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