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 李向民 蘇佳:建構中國文化產業理論的話語體系(二)
時間:2023-12-11 來源: 中國工藝美術學會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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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作為一門獨立學科,其理論研究首先要明確研究的元概念及其范疇,在此基礎上闡明概念之間的相互聯系與相互作用,對于文化產業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現象進行歸類和解釋,總結發展規律和內部邏輯,通過理論化總結形成中國文化產業的元理論。文化屬于意識形態,產業是經濟基礎,文化產業這一概念隱含著與生俱來的問題。勞動作為商品可以進行價值衡量,文化作為精神產品可以商品化,首先要解決文化產品的雙重屬性等眾多問題。“精神經濟學”[19]P345—346.不是一般意義上的部門經濟學或產業經濟學,它是政治經濟學在精神領域的延伸和發展,“精神經濟學”理論嘗試對財富、勞動、精神價值、精神生產和精神產品等概念進行的論述,是文化產業研究的重要理論基礎。文化產業是對“精神經濟學”理論下的財富觀和產業邏輯規律的應用。財富的創造與最大化是經濟學的永恒主題。但是對于財富的定義,在人類發展的不同階段卻有不同的認識,且隨著經濟發展不斷深化。隨著社會生產力的持續增長,尤其是各個國家先后進入后工業社會,人們對財富的追求發生重大變化。從千萬年來以追求物質財富增長為目標的經濟活動,轉向更多地追求精神體驗滿足的新時代,也就是精神經濟時代。精神經濟時代,有關財富的認知已經和傳統的認知出現明顯的差異,產生了從物質價值到精神價值的傾斜。種種關于文化產品價值飆升的現象之下,是財富本身的巨大變化。按照傳統經濟學的理解,財富就是能夠滿足人們物質需求的產品,經濟的本質因而也就定位于物質產品的生產,經濟的目的在于用有限的資源生產出最多的物質產品以滿足人類的無限欲望。對財富的驅動因素從生產的土地、勞動和資本投入,到技術的投入和制度的影響,無不是從生產率的提高來增加物質產品的產出。在對財富的定義中,馬克思提出了不同觀點。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社會財富是一定生產關系下的勞動產品,“包括一切以物的形式存在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既包括肉,也包括書籍。”[20]然而盡管人們已認識到財富中使用價值的存在是人類勞動的產品,且包括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面,但在進一步認知的時候,人們總是會弱化或忽略對精神層面的分析。從本質上說,任何一件人類產品都是智慧對物質自然的征服,是精神與物質的交融。不能因為財富的載體或形式是物質的,就忽略或否認精神因素的重要作用。人類所創造的任何財富或產品都具有精神和物質的雙重稟賦,財富或產品是由精神內容和物質載體兩大部分構成的。物質載體是產品的自然形態,形態具備一定的物理或化學屬性,可以從元素、原子、分子等單位分析,它是支撐人類精神的自然基礎和物質載體。精神內容是附著在物質之中的人類精神力量,包括動機、控制力、技術、設計、審美、品牌等。事實上,所有人類產品都包含物質載體和精神內容兩個方面,由產品所構成的人類財富本質上也是由物質載體和精神內容共同組成。財富實際上是吸納并“折射”了人類精神的客觀存在。人類財富的形成是主觀與客觀的有機結合,包括兩部分:一是物質資源,包含自然和體力勞動的凝結;二是精神資源,包含“合目的”的控制力、技術、設計、品牌和其他精神因素。財富是人類精神的對象化。任何產品都是人類勞動的現實產物,必然包含兩個基本要素:一是精神內容,二是物質載體(形式)。精神內容是產品中凝結的思想、情感和技巧。它代表著人類文化的元素形式,是千百年來社會發展的精神積淀,是一個自我封閉的目的手段系統,其中潛藏著人類完善自身的快感和冥冥之中擺脫物質束縛的苦苦追求。物質載體(形式)是指產品中能夠被人們的感官所直接感知的內容,是精神內容所賴以附著的外在載體和信號系統,是被人類精神改造或控制了的自然物質力量。精神內容是產品的本質,物質載體(形式)是產品的外在表現。在生產過程中,人們將智慧投射于客觀物質存在上,使得內在精神活動轉化為可被感知的對象形式,并在對象形式中物化、固定,從而使過程和結果體現出一定的合目的性。精神內容的“物化”過程,是精神內容的外在化過程,同時說明,精神內容不可脫離一切實體,總會寓于物質載體(形式)之中。也就是說,精神內容和物質載體(形式)是不可分離的。從更嚴格的意義上說,精神內容和物質載體(形式)要么以人類產品的形式同時存在,要么同時不存在。因此,所有的人類產品無一例外都是由物質載體(形式)和精神內容構成的,二者都可以滿足人們特定的需求。根據兩者在產品價值中是否占據主要地位,可進一步將產品細分為物質產品和精神產品兩大類。物質產品是由物質載體(形式)和精神內容共同構成的,其價值核心為物質載體(形式)。與物質產品相對的是精神產品,盡管它和物質產品一樣,由精神內容和物質載體(形式)共同構成,但其價值核心與物質產品有本質上的不同。為了便于進一步解釋精神產品,先做下述界定。首先,人類產品中的所有精神內容集合稱之為“泛精神產品”。日常所見的文化產品價值核心是精神內容,文化產品可稱為“準精神產品”,準精神產品中的精神內容則稱之為純精神產品。泛精神產品和純精神產品都是概念意義上的抽象存在,嚴格說來在現實中找不到具體的任一產品形態。為了進一步說明準精神產品和泛精神產品的內在聯系,可看下圖的人類財富結構圖(圖1)。圖1 財富的結構:精神經濟產品模型(李氏模型)
(這是李向民教授于1986年首次提出,并且為學術界所廣泛引用的精神經濟學財富模型。)整個方框代表人類的全部社會產品。根據不同的方法對這個作為總體對象的產品進行劃分,EE’線以上代表產品的精神內容(A、D),以下部分代表產品的物質形式、物質載體(B、C);FF’線以左代表人們通常所說的文化產品或精神產品(即準精神產品)(C、D),以右代表物質產品(A、B)。在精神經濟中,需要分別從泛精神產品和準精神產品兩個角度來對文化產品進行分析。準精神產品中的精神內容,將其稱為純精神產品(D),從本質上看,就是創意(包括形象、故事等),從法律上看,就是知識產權,或者叫作IP(Intellectual Property)。對純精神產品進行物質復制,即D和C的結合,就是文化的產業化,也是形成準精神產品的過程。將純精神產品向傳統物質制造業進行擴展,即D轉化為A,是產業文化化的過程。當研究文化產業的本質特征與發展規律時,必須舍棄掉一切具體的、偶然的物質形態,將研究對象限定在純精神產品(D)的范圍內。這種抽象階段處于研究進程的中間,而在其前、后兩個階段,必須轉而將研究對象限定在準精神產品上,因為泛精神產品是無形的、抽象的,而準精神產品是實在的、具體的物質客體。因此,對文化產業元概念的把握首先應當回歸到對準精神產品的認知上,同時也不能僅限于研究準精神產品的各種具體形式,不上升到對泛精神產品的實質性考察。這兩種產品含義有意識的轉換實際上是具體—抽象—具體的研究敘述方法在文化產業研究中的應用。在文化產業研究中能否很好地運用馬克思主義科學抽象法的關鍵,也正在于能否在研究進程中及時變換使用精神產品的兩層含義。文化產品和其他產品一樣,是凝結腦力勞動和體力勞動的人類勞動成果。從本質上看,從事精神生產和物質生產只是社會分工下所決定的具體勞動上的差異。因而,精神生產的勞動是人類勞動的具體形式之一,也是社會總勞動的重要組成部分。需要明確的是,精神生產在本質上依附于物質生產,精神產品在形式上也依賴于物質載體(形式),文化產品的商品化是商品經濟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客觀存在。在理解文化產品內涵的基礎上,根據精神經濟產品模型(李氏模型)可知,文化產品的價值主要由精神內容和物質載體兩方面共同構成,其中精神內容是核心。精神內容大致包括文化資源、創意與設計以及合目的的控制力等,每一種精神內容都凝結著人的勞動。精神內容還需要具體的物質載體承載,不存在僅有精神內容而無物質載體的文化產品。但物質載體并非文化產品價值核心,且形態較易改變,當保持文化產品的精神內容即純精神產品不變的時候,可以通過與不同的物質載體結合,形成新的文化產品。價值由物化在商品中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決定。但文化產品的價值存在其特殊性,與重復性勞動所產生的價值不同,文化產品蘊含著生產者的創意,科技創新、創意生產等創造性的勞動,并不是在現有的社會生產條件下,而是跨期的、凝結著前人的、不同生產條件下的復雜勞動,是異質化、差異化的勞動,因而“社會必要勞動時間”無法準確描述和衡量文化產品的價值。文化產品的價值屬性是指文化產品具有內存儲和可釋放能量的性質,包括價值、使用價值和創新價值。價值是文化產品凝結的一般人類勞動;使用價值是指文化產品能夠滿足人們某方面精神需要的屬性,如認知價值、審美價值和倫理價值等方面;創新價值是指文化產品能夠推動人類思想發展的屬性,是文化產品的精神屬性,也是文化產品特有的價值范疇。勞動二重性指的是生產商品的具體勞動和抽象勞動。具體勞動生產商品的使用價值,抽象勞動生產商品的價值,商品是使用價值和價值的統一體。文化產品包含的三方面價值都是由勞動決定的,具體的腦力勞動決定了文化產品的使用價值,抽象的腦力勞動創造文化產品的創新價值,抽象的一般人類勞動創造文化產品的價值。具體的腦力勞動、抽象的腦力勞動和抽象的一般人類勞動實際上是同一次精神生產勞動在不同理論抽象層次上的不同表現,并不是獨立的幾次勞動。在認識財富結構及其變遷的基礎上,將文化產業作為科學研究對象,研究精神經濟動態全過程,是精神產品價值創造與轉化的全過程,包括精神內容的產業化過程和產業的泛精神化過程,也即文化的產業化和產業的文化化。精神經濟學認為,文化產業化就是將創意勞動形成的純精神產品,與大量的物質載體相結合,規模化生產準精神產品的過程。這一過程,往往受到技術、市場等諸多因素的影響,其結果將提高準精神產品在國民財富的比重。以人類財富的結構圖來表示(圖2),文化的產業化是對純精神產品(D)進行大規模的物質化復制,形成準精神產品的過程,即D和C的結合,表現為E1E1’線向E2E2’線的運動與擴展。如出版社對作者文稿的出版發行,是為出版業;若電影公司再將故事改編成劇本,組織表演和拍攝,又可以形成影視產業。這一過程的本質,是使得創意在最小的物質載體中得以承載和傳播。文化的產業化涉及文化產業中的生產、定價、交易與市場等問題,具有產業分工社會化、生產流程標準化、投資規模巨大化、產業結構集中化和經營領域多元化等特點。圖2 文化的產業化過程
文化的產業化把文化的生產,或者說文化的勞動、文化的創造做了進一步分工細化。文化產業的第一階段是精神內容的創造,也是文化產業的產品研發階段,原創的純精神內容與特定物質材料結合形成的準精神產品是文化產業的研發結果。這一階段是產業基礎資源的價值形成過程。這一階段中,對研發的投入往往特別高,開發原創產品往往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和文化資源,開發的成本非常高。隨著第一階段研發的結果被投入生產中,進行批量生產,原創內容得以廣泛傳播并不斷復制,精神產品得以商品化和產業化。第二階段是產業經濟價值的實現階段。批量生產下的勞動分工,使得藝術創作活動從一種快樂體驗、情感體驗變成了流水線式的機械勞動,如明清景德鎮彩瓷制作的描線和渲染的分工,以及如今的深圳大芬村油畫復制產業。精神產品的生產重在創作,而分工重在專業與技術,這種分工細化使藝術創作更加專業化、碎片化,實際上已經將文化進行了解構,這也是法蘭克福學派對文化產業進行批判的關鍵所在。文化產業所創造的精神內容如果能夠在第二階段實現產業經濟價值,完成大規模銷售并建立品牌,就具備了進入文化產業價值生產的第三階段的可能性。第三階段通過品牌授權體系,完成精神產品的價值衍生,實現文化產業經濟價值的網絡效應,即精神內容從文化產業向其他相關產業的移植、復制,形成更大規模的衍生產品,創造更大的經濟價值。產業結構是國民經濟各部門之間和產業內部構成以及它們之間相互制約的經濟聯系和數量對比關系。費歇爾的三次產業劃分理論曾經架構了物質經濟時代的內在產業邏輯。第一產業即農業和采礦業,從自然界獲得生產資料后,由第二產業即制造業對其進行生產加工,制造成工業品。第三產業則負責對這些所有的產品提供各類相關服務。在這樣的邏輯下,農業是基礎,工業是關鍵,服務業只是陪襯。產業結構會隨著一個國家的經濟發展而發生演變,以適應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發展進程,產業結構的變化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隨著人均國民收入的增加,產業結構會由第一產業為主的倒金字塔形結構向以第三產業為主的金字塔結構進行轉變。隨著世界經濟發展進入“后昂起階段”,文化將成為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產業結構會逐步向文化產業流動,文化產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將持續增加,對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要求將促使文化創意成為中國的第一產業。可以說,在進入精神經濟時代以后,三次產業的邏輯順序將發生根本逆轉,今天的產業已經不再像過去那樣劃分清晰,是物質產業、精神產業或文化產業,所有的產品和勞務,最終都將成為精神性的,成為符號,成為價值觀的載體。文化產業將被賦予新的更重大的使命,文化產業不僅僅是支柱性產業,而且將成為核心產業,負責為全社會提供最為稀缺的生產要素:符號、故事、形象和創意,并形成新的現實的市場和交易。產業文化化是將精神文化內容注入傳統產業的過程,是泛精神產品占財富比重提高的過程,是傳統產業的升級過程,也是文化從資源到資本的價值轉化過程。以人類財富的結構圖來表示(圖3),產業的文化化過程是將純精神產品向泛精神產品擴展的過程,也就是文化創意(IP)與一般物質產品進行結合,即D和A的結合,表現為F1F1’線向F2F2’線的運動與擴展,在現實中通常表現為特許經營權的轉讓。文化創意加入傳統物質制造業,物質產品成為具有獨特設計的個性化產品。如迪士尼公司將其系列電影中的米老鼠、唐老鴨形象轉讓給制造廠商,用于生產印有卡通形象的文具、服裝等。同樣的衣料、同樣的加工程序,因為用了不同的品牌、不同的設計,可能最終銷售價格差距達數百倍。文創產品的生產即屬于這種情況。當一個普通物質產品的非物質效益遠遠超過其物質載體的價值時,已經很難分出它是精神產品還是物質產品。在這個過程中,文化品牌等無形資產的價值占企業資產和成本的比例持續提升,產業的邏輯順序發生重大變化,產業增長動力發生變化,文化創意成為重要的生產要素。圖3 產業的文化化過程
在精神經濟的時代背景下,沒有精神勞動支撐的物質生產是沒有價值的,一定的生產過程同文化注入、文化賦能有著密切關系,并要求供給側提供精神與物質合一的產品,消費精神化是產業變局的重大標志。因此,從宏觀角度來看,文化產業并不是一個獨立的產業部門,它已經同其他傳統產業交叉融合,開始了產業的文化化過程,這個過程將成為新時代的第二次產業。[21]由第一次產業所生產的文化創意(IP),將通過特許經營權的方式加入其他傳統產業,為傳統產業注入全新精神內涵。作為文化產業理論研究的元概念,文化產品的分類抽象概括了人類財富的結構;分析文化產品的價值轉化與創造過程,即論證純精神產品形成準精神產品的過程和純精神產品向泛精神產品擴展的過程,是對文化產業發展規律與內部邏輯的歸納總結。通過對以上幾個階段的分析,理清精神經濟過程各個環節的特殊性及其相互關系,也就理清了文化生產與再生產的一般規律,形成了中國文化產業的元理論。責任編輯:張書鵬
文章來源:民族藝術研究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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