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 周建新:國家文化數字化的內在機理、困境審視與實現路徑(二)
時間:2024-04-11 來源: 中國工藝美術學會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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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歐美發達國家已經將國家文化數字化作為共同追求,英美法等西方國家的文化數字化建 設已處于世界領先水平 。1993年9月,美國政府提出建設“ 國家信息基礎設施(NII)”。2020年,美國國際開發署發布了《設計美國的數字發展戰略》,試圖在全球范圍構建以自身為主導的數字生 態系統。⑭英國重視“創意產業”的發展,制定了針對“創意產業”的法律法規,推動建設產業創新 的投資環境 。法國建立完備的法規體系推動文化數字化的發展,有效地維護了法國的文化安全。2006年,我國發布了《2006—2020 年國家信息化發展戰略》,提出要建設先進的網絡文化 。2012年《 國家“十二五”時期文化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提出要全面推進國家文化數字化改革 。2022年《關于推進實施國家文化數字化戰略的意見》的發布也掀起了一股數字化改革熱潮。
相較于發達國家,我國文化數字化發展雖然起步晚、進步緩慢,但是國家在推動文化數字化方面做了很多努力,近期也快速地發展起來 。與此同時,在發展的過程中,文化數字化仍然存在很多問題,這些問題也制約著國家文化數字化的發展。
(一)頂層設計不夠健全,造成“信息孤島”效應
文化數字化是數字技術和中華文化融合的產物,體現了文化現代化的發展趨勢 。國家文化數 字化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既涉及文化數據服務網絡平臺的搭建,又涉及相關的法律法規、技術 服務等內容的建設 。一方面,目前我國各個省份雖然都出臺了針對本省份的文化數字化戰略的實 施方案,但各省( 區、市)對國家文化數字化治理的內涵理解不一致,造成了規劃方向的不同 。例如,福建省《關于推進福建文化數字化戰略實施方案》布局拓展了文化數字化建設的七大工程內 容,主要側重于福建省紅色基因文化數據庫建設和推進;江蘇省出臺的《江蘇省關于貫徹落實國家 文化數字化戰略的實施意見》傾向于建設強化大運河和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數字云平臺,支持開設 “ 數據超市”,依法合規開展數據交易;廣西壯族自治區 2022 年 12 月印發的《廣西貫徹落實國家文 化數字化戰略實施方案》側重于民族文化資源的保護和傳承;廣東省文化和旅游廳 2023年5月出臺相關意見,實施六大行動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數字化發展,重點在于提升企業的數字化水平。具體而言,目前各個省份對文化數字化的建設形式和內容都較為單一,所出臺的政策主要針對省內如 何提升文化數字化水平,而缺乏跨省之間聯動機制的搭建,各省份之間的數字化共享程度較弱,對如何實現省內文化數字化轉型缺乏長遠的戰略目標和宏圖規劃。另一方面,各省份搭建的數字化 信息服務平臺存在很大差別,文化數據的推送標準各異,很容易形成“信息壁壘”,降低了信息的傳送效率。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各級政府相繼推出了提升國家文化數字化政策的文件,但各省份對國 家政策的執行與分工存在制度性差異,導致了在不同省份的數據化平臺建設中存在數據庫平臺林立、各行其是的狀況,從而不可避免地造成“信息孤島”效應。
(二)數字化應用范圍受限,“數字鴻溝”問題突出
數字化是內在需要和價值現實的體現,是事實與價值、知識與目的有效結合的關節點。⑮數字技術的工具性和中華文化的人文性共同構成了國家文化數字化治理的生態系統,國家文化數字化 的治理要平衡工具理性和人文價值的統一,實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全景呈現、數字化成果的全面共享 。數字技術對文化治理的嵌入無疑是對傳統文化保存、管理模式的沖擊,需要數字技術與文化治理結構的重新調配和磨合 。一方面,我國數字核心技術較為薄弱,與文化數字化的核心需求不匹配 。數字核心技術的薄弱對國家文化數字化的能級躍遷具有較大限制性,削弱了文化數字化的發 展 。此外,數字化應用范圍也受限,各個地區的工作重點傾向于數字平臺的搭建,忽視了數據共享的規范 。國家文化數字化治理的核心在于整體性治理,從中央到各省份之間要實現橫向與縱向、內部與外部之間的聯動。但是,各地區之間的數字技術和數據信息都樹立起厚重的壁壘,造成了數據資源流通的“斷層”。另一方面,數字化推動了社會發展,在為群眾的溝通交流帶來方便的同時,也在無形之中給不同群類公眾劃出了一道難以逾越的鴻溝 。這道數字鴻溝不僅體現在群體與群體之間對數據的理解和使用所帶來的差異性,還體現在區域之間的發展不平衡所帶來的區域數字鴻溝。 在經濟發達地區,數字化文化的消費總量較大,而經濟落后地區( 中西部區域)數字化文化消費規模較小,發達地區和貧困地區的數字化文化消費差異巨大,地區之間消費端的不平衡抑制了群體的消費力,造成數字化文化紅利驟然下降。
(三)數字化文化服務供給不足,行業聯動機制尚未建立
互聯網觸及的是消費,數字化撬動的是生產,文化強國建設在數字化時代完全具備加速度的條件。目前,群眾對精神文化的需求有更高的質量、更高的層次追求,但文化生產力發展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主要表現為文化總量的供需不平衡,受群眾青睞的文化數字產品和服務供求不均,處于短缺或停滯狀態 。據聯合國開發計劃署統計,2020 年新冠疫情發生以來,群眾對數字化文化 的消費力大幅度提升,表現為在線教育行業指數的增長達169% , 在線游戲為124%,在線辦公高達537%。⑯然而,數字化平臺被資本逐利、流量至上、算法主導等多方操控,在實際操作中存在資本壟斷、盲目擴張等失范問題,未能充分體現出數字化平臺的正向引擎導向。⑰平臺借助算法編寫規則,通過計算消費者的年齡、性別、愛好等向消費者推送文化產品,造成消費者消費體驗的單一性和重復性,形成“信息繭房效應”,把消費者長期困于舒適圈之中,難以滿足群眾全方位的精神文化需求。此外,在文化生產新舊兩種體系的摩擦下,傳統的舊文化體系和互聯網所代表的新體系之間并未形成統一的轉換路徑,新舊行業之間的聯動機制尚未明確建立,兩者之間的擠壓現象嚴重。舊體系的“移民”正努力向新體系的“原住民”靠攏,但總體看來,兩大體系之間的“難民”數量卻在逐步增加。
在國家文化數字化背景下,公眾對文化數字內容的需求不斷增加 。國家文化數字化要保證數 據資源的開放、安全,將數字技術作為一種治理工具,并應用于國家文化數字化治理體系的重塑之中 。實現國家文化數字化治理的現代化,離不開國家的支持、企業行業的運行以及公眾的監督 。基 于此,我們的研究從宏觀、中觀、微觀三個層面提出國家文化數字化的實現路徑。
(一)目標定位:優化文化數字化戰略,在數據賦能中提升文化的共享性
文化數字化是國家行動,是國家戰略,要實現國家文化數字化的宏偉藍圖,首要的一步就是要 做好頂層設計,確定文化數字化的戰略,在數據賦能中提升信息的共享性,推進數據驅動為文化傳承發展開辟新的路徑。
1. 聚焦文化數字化建設核心,促進數字化文化全鏈條發展 。
無論是傳統舊文化體系還是互聯 網所代表的新文化體系,目的都是為了提高人民群眾對精神文化的消費力,進而提升整個國民的文化素質。因此,國家有關部門要舉全力聚集國家文化數字化建設核心,有效保障數據文化資源的開放 。一方面,國家政府部門要構建文化數據化的戰略支點,打造文化大數據的體系架構 。充分處理好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要和供給不平衡不充分之間的矛盾,使群眾都能在大數據變革中汲取到精神食糧。另一方面,搭建資源端、生產端、消費端和云端的“四端”數字化生態平臺,促進數字化文化全鏈條發展。⑱在資源端上,國家要監督文化機構加強文化資源的數字化收集和保存工作,建立全面、系統的數字化文化資源庫,鼓勵文化機構開展數字化展覽和數字化文化產品的創作,豐富數字化資源內容 。在生產端上,國家要提供專業的數字化創作工具和軟件支持,降低數字化創作門檻,建立數字化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和孵化器,提供創業支持和資源整合 。在消費端上,要開展數字化文化產品推廣和宣傳活動,增加用戶對數字化文化產品的認知和興趣,鼓勵數字化文 化產品的個性化定制和互動體驗,提升用戶參與感和滿意度 。在云端上,建設和完善文化數字化云平臺,提供文化資源的存儲、傳輸、分發和管理服務,建立跨機構、跨部門的數據共享與合作機制,鼓勵文化機構之間、各省份之間要共享數據資源,促進數據的互通共享,提高數據的綜合利用價值,促進數字化文化產業鏈的協同發展。
2. 明確文化數字化建設目標,實現優秀傳統文化的傳承 。
2020年5月,中
央文化體制改革和 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的《關于做好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指出,國家文化大數據體系建設是文化建設的一項長期任務,要努力做好中國文化遺產標本庫、中華民族文化基因庫、中華文化素材庫、文化體驗園、文化體驗館的建設工作 。由此可見,實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全景呈現,統籌已建或在建數據庫的數字化文化成果,是文化數字化的建設目標,融合信息技術以實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發展已是刻不容緩的任務。一方面,要充分發揮數字技術創新優勢,優化信息獲取流程,創新文化數字化協同方式,推進信息技術與文化傳承創新高度融合 。通過信息技術不斷發揮優秀傳統文化的內涵價值和形式價值,彰顯文化數字化的人文性、趣味性和技術性的特征, 更好地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基因。另一方面,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呈現碎片化、單一化、斷層化的特征。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缺乏全面系統的科學梳理,傳承手段主要依賴口耳相傳、口心相傳等方式,傳播路徑單一,數字媒介技術難以將傳統文化的深刻內涵展現出來 。基于此,國家要完善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新基建的建設工作,用好國家戰略性戰備資源,實現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立體重構 。此外,更新傳承手段,借助信息技術跨時間、跨空間的功能,讓中華文化立足于世界舞臺,調動文化傳承者通過視頻、直播等形式傳承文化。
3. 搭建數字化文化治理平臺,促進各省份主體實時交互 。
推進國家文化數字化治理,要構建集資源管理、傳承研究、推廣傳播、版權保護、研發創新為一體的共享平臺,實現跨區域的共建共享共治 。“信息孤島”是文化數字化遇到的第一道關卡,文化數字化的關鍵在于數據,數據的生命在于共享 。文化數字化“信息孤島”問題,說到底是國家治理問題,這就需要國家提升文化數字化治理能力 。一方面,要消除各區域、各文化機構之間的利益壁壘,打破利益藩籬 。各省、各部門、各文化 機構等要從整體性治理出發,通過信息技術實現線上文化共享治理,做好文化服務工作。通過技術紅利、資金支持搭建文化共享平臺,讓群眾更便捷地獲取文化資源。另一方面,應完善相關法律法 規 。“信息孤島”的治理、數據“有序共享”的實現,不僅要靠政府各個部門的主動擔當作為,更要依靠法律法規的制定和完善。⑲國家要制定數字化資源的采集、存儲、共享的規范,推動文化數字化工作的統一和規范化發展 。另外,要構建文化數字化標準體系。只有建立數據標準、接口標準、平臺對接標準、運行管理標準、網絡安全標準等一系列標準,確保數據的唯一性、規范性、完整性、全相關性,才能實現數據價值的最大程度挖掘。⑳構建文化數字化標準體系對于推動傳統文化數字化 工作的有序和高效運行具有重要意義,有利于保障數字化資源的質量和可靠性,提升數字化資源的價值和利用率,促進數字技術的應用和創新,提高數字化工作的效率和協同性。
(二)掌握技術:健全文化數字化制度,在數據賦能中提升文化的規范性
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數字技術的崛起是對已有社會結構的重塑,對社會主體的行為會 有不同程度的沖擊 。數字技術是文化發展的助推劑,政府要利用技術優化國家文化的治理結構,健全文化數字化的制度,構建穩定的國家文化數字化治理結構,進而實現技術與文化的“善治”。
1. 駕馭數字媒介技術,強化文化核心影響力 。
數字技術賦能文化數字化是一個多層次、多方面、多維度的過程,也是文化數字化對技術完成“接收—吸納—駕馭”的過程 。文化數字化過程要立足群眾的內在需求和實際問題,避免陷入“數據陷阱”,造成技術操縱下的“文化虛無”。一方面, 國家文化數字化的出現必然會造成傳統文化呈現和消費方式被不同程度消解,政府部門和各個文化機構不能被文化數字化高速發展帶來的魔幻表象所迷惑,要善于規避數字技術的潛在風險,使數 字化技術成為我們管控國家文化的有力武器 。另一方面,提升數字媒介技術的應用能力 。加強對 數字媒介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培養專業人才,提高數字化創作、傳播和營銷的能力 。通過技術創新和應用,將傳統文化與數字媒介相結合,打造具有獨特魅力和競爭力的文化產品和服務。積極參與 國際數字媒介技術交流與合作,借鑒和吸收國際先進經驗和技術成果,通過國際交流與合作,拓展文化產品的國際市場,提升文化產業的國際競爭力。同時,加強國際傳播能力,提高我國文化在國際上的影響力。
2. 走出數字陷阱,打破“數字鴻溝”。
數字化時代為我們帶來了前所未有的便利和機遇,然而, 數字陷阱和數字鴻溝也成了全球面臨的共同挑戰 。國家文化數字化治理要樹立正確的數字觀,各類文化機構不要過度利用數字技術“斂財”,追求數字資源的“變現價值”,導致數字最終淪為資本的工具 。2016年,《“十三五”國家信息化規劃》將數字鴻溝這一社會問題納入解決范圍,指出數字鴻溝擴大的風險是我國信息化發展過程中的突出短板,并明確將縮小數字鴻溝列為“數字中國”建設的發展目標 。要達成此目標,首先,政府要提供普及性教育和培訓,加強數字技術的教育和培訓,確保人們具備使用數字技術的基本能力。同時,采取相關措施,如減免稅費、提供補貼或優惠政策, 降低數字設備的價格和寬帶接入的費用,使更多人能夠負擔得起數字技術的使用,讓更多人通過數字技術來共享數字化文化盛宴。其次,政府要擴大網絡覆蓋范圍 。加大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尤其是在農村和偏遠地區,確保網絡覆蓋范圍的擴大,提供穩定可靠的互聯網接入 。最后,強調社會包容性 。重視弱勢群體的數字包容,為包括殘障人士、農村貧困人口等提供特殊的數字服務和支持,確保他們能夠平等地享受數字化帶來的福利。
(三)主體協作:完善文化數字化機制,在數據賦能中提升文化的安全性
在數字化過程中,文化數據的安全性和隱私保護至關重要 。通過加強數據存儲和管理的安全 措施,建立健全數據備份機制,加強版權保護等多方面工作,我們能夠更好地保護文化數據不受惡 意侵害,并確保文化創新的順利進行。
1. 深化文化數據整合,搭建文化數字化轉型協作體系 。
通過整合各種文化數據可以發現,文化 之間的聯系和相互影響有助于激發文化創新的活力、推動文化產業的發展 。同時,文化數據整合也是數字化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可以促進數字技術在文化領域的應用和創新 。一方面,要創新數 據管理機制 。國家要加強對文化數字化過程的管控力度,建立統一 的數據標準和格式,使不同機構和部門的文化數據能夠互通互用,實現數據資源匯聚、數據資源共享、數據資源安全保障的無縫整合 。還要加強文化數據生命周期的管理,從中央到各級地方都要確保文化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另一方面,搭建由政府部門、文化企業、文化機構組成的文化數字化轉型協作體系 。推動跨部門合作與交流,促進文化部門、科技部門、教育部門、文化行業和機構之間的合作與協調,共同推動文化數字化轉型 。通過搭建協作機制和共享資源來激活數字化主體,實現數據整合和共同發展 。與此同時,要加強人才培養和交流 。培養具備文化和數字技術背景的復合型人才,加強相關領域的研究和交流,提升文化數據整合和數字化轉型的專業水平 。政府通過激勵性的優惠方式鼓勵創新和實踐,為文化數字化轉型提供支持,出臺鼓勵文化機構和從業者積極探索創新的數字化方案,推動數字技術在文化領域的應用和實現。
2. 筑牢文化數據安全,提高國家文化影響力 。
安全關乎一個國家的存亡,是所有國家的首要關注點,文化安全是總體國家安全觀的重要組成部分。㉑信息技術對實現文化數字化的過程提供了有利條件,但也存在很多潛在的安全風險,可能對我國文化影響力造成沖擊,因此,我們要牢固樹立文化數字安全底線 。一方面,國家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體系,明確文化數據的保護責任和權益,加強對文化數據的合法、安全和隱私的保護 。采取多種技術手段,如數據加密、訪問控制等, 確保文化數據的安全性和隱私保護 。特別要完善對數字化文化跨國流動傳播安全防范機制的建設 。另一方面,在文化數據共享傳播路徑中,要明確國家文化數據的涉密等級,強化每個主體在各個環節的監管責任。政府可以通過區塊鏈技術應用,將國家文化數據存儲于區塊鏈分布式網絡中, 確保數據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利用區塊鏈上的智能合約功能,設定文化數據的訪問權限和使用規則,只有滿足特定條件的用戶才能獲得數據的訪問權限。此外,通過去中心化存儲技術,將文化數據分散存儲在多個節點上,避免單一節點的故障或受攻擊對數據的影響 。同時,數據的備份和冗余存儲也能提供數據的可靠性和持久性。只有巧用信息技術手段,才能更好地筑牢國家文化安全,提升國家文化影響力。
在全社會數字化轉型的背景下,國家文化數字化已經成為推動文化保護、傳承和創新的重要手段 。通過數字化技術的應用,我們能夠更好地保護和傳承文化遺產,使人們能夠更加便捷地獲取和分享豐富多樣的文化資源 。國家文化數字化不僅有助于提升文化產業的發展,也為創新和創造力 的釋放提供了廣闊的舞臺。然而,國家文化數字化還面臨著不少挑戰,只有通過加強技術研發和創新、建立完善的數字化平臺和基礎設施、加強法律和政策保障以及加強文化教育和意識培養,我們 才能夠真正推動國家文化數字化的進程。
國家文化數字化是一個綜合性的系統工程,需要政府、科研機構、企業和公眾的共同參與,只有通過各方的攜手合作與共同努力,我們才能夠實現國家文化數字化的目標,為文化傳承和創新注入新的活力,實現國家文化的繁榮和發展 。展望未來,隨著人類科技的不斷進步和數字化技術的不斷成熟,國家文化數字化將迎來更為廣闊的美好前景。我們應積極面對挑戰,勇于開拓創新,共同推動國家文化數字化進程行穩致遠,讓我們的文化更加豐富多元、傳承有序,為人民群眾的精神文化 生活注入更多的活力和精彩。
周建新,
深圳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
責任編輯:張書鵬
文章來源:三川匯文化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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