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 | 王 拓:“差序格局”與當代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的生存策略——基于宜興紫砂傳承人口述史的田野調查(二)
時間:2024-05-13 來源: 中國工藝美術學會 瀏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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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遺傳承人建構“圈子”的行動邏輯與生存策略
以“分別親疏遠近”為特征的“差序格局”概念到底依靠何種機制來有效地運作,盡管學界還存在諸多不同的理解,[4]P80.但現實社會中“由于中國人‘關系’分類中始終體現著被儒家強化的等級類別和親疏遠近,因此‘關系’網絡中的義務界定、權力擴展、情理間的平衡術與行為計策等顯得尤為重要。”[14]作為非遺傳承個體,特別是那些與“核心傳承人”無血緣聯結的普通傳承人,往往會在其生存的特殊行業“圈層”內,通過人際交往與社會資源的交換等“關系實踐”來實現自我的趨利性發展。就當前中國非遺保護與傳承的現實情況來看,“差序格局的維系有賴于尊卑上下的等級差異的不斷再生產”這一現象和規律仍舊是以“師徒傳承”為主的非遺社會“圈層”運行和發展的動力機制。“而這種再生產是通過倫理規范、資源配置、獎懲機制以及社會流動等社會文化制度實現的。”[15]因此,無論是從傳承主體構成的特殊的社會內部結構關系,還是從現行非遺保護主體建立的保護機制來看,對傳承人行為的倫理規范、資源配置、獎懲及評價體系在很大程度上都以此為據。
(一)社會稀缺資源的配置
“關系”既能決定社會身份和地位,又能提供所需的社會資源。社會關系除具有倫理與道德的性質與特點外,社會稀缺資源的配置制度對人際關系的形成也具有直接的作用。因此,從社會個體的行動價值與意義來看,“差序格局”不僅是一種社會關系的格局或倫理道德模式,它還意味著“一套爭取可欲資源的社會機制”[16]以及是對社會中稀缺資源進行配置的模式和格局。[17]由此,新的稀缺資源的配置方式不僅是構造新型社會關系的基礎,而且也會涉及對資源的社會交換與分享。對于當前中國非遺的傳承主體來說,除了各類非遺相關的知識、經驗、技術、信息等“工具性資源”外,非遺項目保護單位、“代表性傳承人”身份、“代表性項目名錄”條件、“工藝美術大師”之類的官方名譽頭銜以及與專業技術職稱晉升掛鉤的重要展覽及獎項等都構成了典型的“社會稀缺資源”。與上述稀缺資源發生關聯的政府管理部門、學術機構、行業協會等各類新型的“組織框架”也繼而成為向普通非遺傳承人進行稀缺資源再分配的機構。
在上述機構中,“核心傳承人”往往又是其重要的參與者或組織者,在成員中占有一定的地位并掌握一定的話語權。通常他們也是機構與非遺傳承人之間的連接者。這種現象在以紫砂陶制作技藝為代表的非遺傳承中表現得尤為明顯:“大師手里多少會有些金獎和博物館作品收藏的名額。他們本身就是評委、裁判,所以手里都有名額的。那自己的名額肯定是優先給自己人用了。”[7]在各種社會利益的驅動下,普通傳承人以入室弟子的身份加入“核心傳承人”的“師徒圈子”內部,從而將自己運作為關系親近的“自己人”,并以“己”為中心進行人脈積累與資源交換。其目標也是在非遺的行業或社會“圈層”中獲取自己所需的“社會稀缺資源”,以實現自己與“核心傳承人”之間的互惠互利。當然,這種“利”也不局限于“社會稀缺資源”,它也可以是非功利化的情感歸屬、傳承人的集體身份認同等,但更多的仍是以“稀缺性資源”的切實利益為目標導向。換言之,即傳統社會以血緣、地緣為基礎的社會關系開始日益失去其重要性,代之而來的則是基于新的資源配置的人際關系。[17]P21-23.而當代非遺傳承主體形成的這一新的特殊社會“圈層”也正顯示出這種趨勢。
(二)工具性資源的獲取
以紫砂制作技藝為例,材料、工具、手法以及制壺的“古法”工序等都是“核心傳承人”個體所掌握的“工具性資源”。而普通傳承人如果要分享這些“獨門絕技”類“隱性知識”,只能通過“核心傳承人”的口傳心授及親自示范方能習得。普通傳承人通過“拜師”進入“圈子”內部學習手藝的初衷僅是以生存為目的,但這一最低目標的實現卻要依賴于“工具性資源”的獲得:“拜師的目的肯定還是為了學門手藝。特別是年輕又沒高學歷的,得有口飯吃。壺做好了,職稱一點點升上去,一把壺就能賣到幾萬塊了,那時才可能談點藝術追求。”[18]“家里沒有長輩從事這個行業,所以只能找一個師父學。”[7]藝術院校畢業的傳承人曾認為憑借自身的造型功底不必“拜師”即可入行,卻發現事實并非當初的想象:“剛開始從事紫砂這個行業的時候,我個人很喜歡、有愛好。看見博物館的藏品就由衷地有一種以‘博物館為師’的沖動!想跟古人的心靈和古人做的東西產生共鳴。感覺這個脈絡自己是可以一路跟它走下來的,是可以傳承下來的。但是真要學著去制作這個紫砂壺的時候,卻發現必須得有一個老師。這個老師要帶你認識工具、泥料,包括一些在具體制作時候的手法。在形成你個人的趣味和風格之前,就是要按照傳統的制作工藝、工序或者說是‘古法’去制作出一把壺來。從這一點來說,老師的重要性我覺得還是非常有必要的!因為靠自己摸索,肯定是不太行。”[19]同樣高校出身的另一傳承人其體會:“平時在壺的造型、制作的技巧方面,師父會針對每個弟子遇到的不同問題去仔細指點,你得尊重他,這樣才能學到真正傳統的手藝。”[20]以謀生為目標的手藝學習必然要通過“師承關系”的營造來實現。“儒家的人生哲學,認定個人不能單獨存在,一切行為都是人與人交互關系的行為,都是倫理的行為。”[21]在這種傳統手工藝行業習俗的倫理規約下,普通傳承人遂形成“拜師”的“集體意向性”心理及思維習慣。“拜師”不僅是“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獲得傳承資格的硬性條件,而且還是非遺傳承人獲得生存與發展的安身立命之本。
(三)象征性資源的分享
中國人強調“圈子”的重要性。在非遺傳承主體的“圈子”內部不僅存在中心、次中心及邊緣之分,且“圈層”之間還存在著封閉性。處于“外圈層”的人如果想要進入“內圈層”就必然要取得身份上的認同。[22]但社會個體的身份需要通過“關系實踐”來界定,在進入相應的“圈層”后,還要通過辨識和定位“他者”在自己“差序格局”之中的位置與等級,以決定自己在何種程度上共享彼此的資源。正因如此,在與傳統美術類非遺有關的手工藝行業中,非遺傳承人如果要得到同行的承認或展現自己的身份歸屬,“拜師”就成為關鍵的門檻,其“出身”和“師門”是最基本的身份認同與標識。在非遺傳承主體的社會“圈層”中,最能體現“關系性身份”的界定即展現所謂的“師承關系”,并以此對自我與他者的關系進行塑造和宣傳。
對紫砂傳承人來說,在當地通過“拜師”建立起“師承關系”,即表征自己取得了行業中“正統”的身份:“拜師嘛,其實就一個‘名正言順’……他本身也是要有個‘出處’,它是一脈脈傳承下來的,看你是師承哪一派。”[7]因此,“拜師”是非遺傳承主體內部通過建立“關系性身份”進入“圈子”的底層邏輯。而“圈子”中的“師門”與“派別”則通常意味著所拜的“核心傳承人”具有較強的業界勢力。他們不僅掌握著大量的工具性和象征性資源,同時還是“圈內”特殊資源和稀缺資源的主導者。“所以說有實力的師父就能幫徒弟宣傳,幫徒弟賣他們自己制作的茶壺。像‘國大師’S就活躍得很。經常搞一些‘師徒聯展’啊什么的,各種路子都有的。”[7]若普通傳承人通過“拜師”與“核心傳承人”建立起親密的“師徒關系”,那就不僅意味著自己進入到“核心傳承人”“傳承譜系”的內“圈層”,且身份也得到了“圈內”成員的集體認同。因此,“核心傳承人”在特殊資源或稀缺資源上的主導實力讓普通傳承人有更強的欲望融到以“核心傳承人”為中心的“圈層”中發展,同時也能滿足“面子”上的需要:“拜師肯定要找名氣大一點兒的,師父如果有名,那徒弟也有‘面子’,也有一個好的‘出處’!”[7]“好的出處”帶來好的“面子”。社會學認為,“面子”是一種“象征性資源”,它以榮譽、形象及他人尊重等為特征,它既是關系資源的一種擴散方式,也是“個體為了迎合某一社會圈認同的形象,經過印象整飾后表現出來的認同性心理和行為。”[23]名師施與的“面子”不僅讓弟子分享到師父的行業聲望、地位及權勢等“象征性資源”,同時在“圈層”內部還能潛在地獲取道德與倫理上的肯定,從而也進一步提高自己與“圈外”成員相處時的“心理地位”。特別是“那些中年以后本身技藝不錯,也有高職稱,或者是已經有一些社會知名度了,那‘拜師’只要師父象征性地指點下就好,他們大多就沖著名頭,掛個名。”[7]無論是從國家的體制與政策層面,還是從傳承人個體的生存層面來說,其背后的行動邏輯既強化了個體身份在非遺傳承主體“圈層”中的他者認同,又加強了自我形象在“圈層”中的正面建構,使普通傳承人快速接近“非遺代表性傳承人”群體的金字塔頂端,為后續獲得“代表性”身份與資格預設其合法性。
(四)基于利益互惠的社會資源交換
“交換行為”(exchange behavior)是人與人之間建立“關系”的起點。非遺傳承人通過“拜師”建構起的“師承關系”通常表現在“人情”與“面子”的“關系實踐”中。“人情”的往來約等同于“工具性資源”的交換,而“面子”與“象征性資源”的交換則有著更緊密的聯系。盡管現實生活中兩者有諸多重疊,但“人情”更多地表現人際間的相處之道和“關系”的運作機制。[24]非遺的“師承”本質是倫理關系,離不開“人情”與“面子”。但從社會交換理論來看,“師徒關系”屬于“恩義負欠關系”的原型。“其本質是突破原有的人倫義務而在關鍵事件中給予重要幫助所建構起來的單向負欠式的關系形態。”[25]雖然在關系的實踐中亦有合乎“人情”的“交換”之道,[26]但兩者彼此間的付出與回報卻無法明確預期。表現在非遺傳承的現實語境中,“師父”作為“施恩者”更多傳授的是與非遺有關的“工具性資源”,而“徒弟”作為“受恩者”,除非以“核心傳承人”為師,否則就很難從“師父”處獲取到重要的“象征性資源”及“社會稀缺性資源”。其原因,“師承關系”是建立在非血緣的“普通人緣關系”基礎上,經兩者彼此間的深入交往和互動而建立起來的一種“交往獲致關系”。而“家傳”的師徒關系則是圍繞“既有角色關系”建立的“深度感情關系”,因此它與直系血緣關系為基礎的“家傳”模式恰好相反。基于此,非遺傳承主體中的“師徒關系”所涉及的社會資源“交換行為”普遍表現為“情義嵌入與利益互惠程度都相對較弱的‘弱連帶’”特征,而這也正是“差序式人倫關系維系及拓展之‘差序格局’的本質特征。”[25]P92,98.“其實有好多拜了師的也跟師父不怎么走動,一年最多見一兩次。徒弟多了也帶不過來的,那些做壺好的也不需要指點。要說請師父幫忙,這要看人,也要看師父資源多少。多的話,師父一般也都大方的。但話說回來,徒弟太多,有資源也幫不過來的。”[7]
但“報”(reciprocity)是中國一切社會關系的基礎。[27]若無“交換行為”,社會關系與“人倫”也就無從發生和建立。非遺傳承主體中“師承”模式的社會資源交換亦符合“恩義負欠關系”中“義”“利”轉換的“施報法則”。“交換行為”分為“社會性交換”與“經濟性交換”。[26]“社會性交換”以“人情”為媒介,以保持雙方關系的持久性為原則,不追求絕對的施報平衡,它具有強韌的社會凝聚力,是維持人際關系的支柱。由此,非遺傳承主體中的“師徒關系”在“人情”方面還存在權利與義務的“禮尚往來”,并以此實現“義”“利”的互惠與共贏:“拜的師父如果實力夠的話,他將來一旦成為‘國大師’,就要對紫砂行業有貢獻。徒弟基數大,傳承的人數多,就能加分。徒弟的職稱越高也加分。申報‘國大師’至少要有兩個徒弟是‘省大師’,沒有的還要現去借。所以他多收一些優秀的徒弟,肯定對他自己也是有好處[28]的。”[7]可見,“師徒傳承”對于“人情”的運作期待并非直接利益的最大化,而是社會稀缺資源互惠的最優化。“經濟性交換”則以金錢為媒介,追求純粹的價值等同性,“人情”被擱置凍結,錢財的盈虧可以被確切地清算:“以前聽說‘國大師’S的收徒費好像是10萬。但收的徒弟如果兩年之內‘滿師’[29]的話,這個錢他的師父都能幫他賺出來。”[7]盡管傳統社會的情理與倫理對中國人的“交換行為”有深遠影響,且要求“師承”模式要以“人情”主導的“社會性交換”為主,但從非遺的產業化與現代市場經濟的原則來看,“經濟性交換”不僅必不可少,而且隨著“經濟性交換”的日益增多,而呈現出取代“社會性交換”的趨勢:“實力派高手T帶的徒弟很少,而且都是做壺做得很好的那種藝人他才會收的,也會幫他們高價賣壺。在收徒弟方面,他不怎么講情面的。做得不好的就不收,也不會幫他們推的。”[30]在非遺生產性保護與創新傳承的當代語境下,傳承主體在以“差序格局”為主調的“人情”倫理及道德規范的制約下,深受契約經濟的規則、制度及理性等因素影響,時常在“師父”與“老板”,“徒弟”與“傭匠”這種充滿緊張與沖突的社會角色之間回還往復。為消解這種“人情”與角色上的緊張與沖突,“核心傳承人”與普通傳承人之間也會彼此博弈或均衡,運用中國文化中存在的“補償性”或“抗制性”機制,將“社會性交換”代之以“經濟性交換”,以滿足自我為中心的生存與發展策略,進而實現當前非遺的安定傳承與發展。
結 語
從非遺學與社會學“差序格局”的理論視角,結合非遺傳承人口述資料的田野挖掘,對非遺傳承主體如何建構“人際關系網絡”這一問題展開研究,是從微觀層面認識和理解非遺傳承主體構成的社會結構特征的關鍵,也是建立相應的學術理論模型的基礎。“關系”是中國社會文化與結構的重要表征,體現“關系本位”和“倫理本位”的“差序格局”特征又在非遺傳承主體的社會結構中得以深刻映射。擁有有限社會資源的普通傳承人要想獲得生存與發展,就要通過“拜師”的方式積極主動地融到“核心傳承人”的社會“圈層”中,與之建立起新的“人際關系網絡”,形成以自我為中心的、新的“差序格局”,并在長期的互動與博弈中分享稀缺的工具性與象征性社會資源。非遺傳承人的這種“集體意向性”心理與觀念已嬗變為當代非遺傳承個體謀求生存與發展的行動策略。客觀上,它對于傳統工藝類或傳統美術類非遺項目的傳承與發展有著積極意義。但問題在于,非遺傳承人是否能理性、適度地運用“關系資本”正向地促進當前非遺的保護、傳承與發展。若無限度、功利化地追求符號化的“拜師”形式,則會導致基于儒家思想價值觀念的傳統社會“師徒”“倫理關系”的嚴重異化。倘若以此進一步作為非遺傳承主體謀求生存與發展的策略,則勢必會導致非遺傳承主體在“關系實踐”的競爭過程中因“關系焦慮”而引發“關系困境”與“關系內卷”。它不僅會提升非遺傳承個體的社交成本,同時也會對非遺保護與傳承體制與機制的構建、發展政策的制訂與遵循等問題,埋下潛在的風險與隱患。當下目見的最直接的負面影響即破壞了非遺相關行業內傳承人之間原本公平合理、生態和諧的人際關系。與此同時,非遺傳承個體的文化自覺、文化自信以及創新水平和能力也遭遇到不同程度的損害,以至于顯現出非遺傳承人個體的人技和諧取代了傳承人主體的“人際和諧”,使傳承人在人際關系領域進行的“社會實在的建構”呈現出異化趨向。因此,“關系資本”的利弊是一對辯證統一的矛盾。由于中國社會具有的獨特的儒家文化傳統,如何正確認識并合理利用好“關系”這一結構性社會資源,是目前非遺學有待探討的課題。對這一現象和問題的思考不僅與當下非遺的保護實踐息息相通,也同未來非遺學形成獨立自主的研究范式及學術話語緊密相關。
作者簡介:王拓,蘇州大學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中心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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